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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小學生煙卡交易大行其道,讓煙盒不再漂亮或能破局

2024-12-14心靈
在北京市青年宮外一處空地前,小學二年級學生正在拍煙卡。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譚思靜/攝
煙卡遊戲持續在小學生中風靡。從廢棄煙盒上剪下煙標,折疊成紙牌大小的卡片,孩子們透過拍擊比拼,贏得對方卡片,這項遊戲在小學生中有大批擁躉。
近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在平時放學後以及周末,來到北京東直門周邊幾所小學和北京市青年宮附近走訪,發現不少小學生在玩煙卡。
二年級的小學生楊皓凱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展示了他收藏的煙卡,這些煙卡被他放在一個精美的煙盒內,「這是今天帶出來的,我家裏還有幾百張呢。」楊皓凱有些自豪地說。
楊皓凱介紹,他最初是看到別的同學玩煙卡,為了融入團體,他也加入了收藏煙卡的隊伍。他的煙卡一部份來自於家中大人抽剩的煙盒,一部份是他在路上或垃圾堆裏撿的,還有一部份則是他贏小夥伴的。為了贏煙卡,他苦練拍卡技能,奶奶站在一旁向記者抱怨:「兩只小手常常拍得黑乎乎的。」
在另一所小學門口,家長王建華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他的孫女不玩煙卡,但他身邊同事的孩子為了獲得煙卡,偷偷使用兒童電話手表在不正規的店鋪購買香煙,直到購買多次被家長發現後才被制止。「孩子每次都將煙盒內的香煙扔掉,煙盒用於制作煙卡,這煙卡真是危險遊戲。」王建華說。
記者走訪發現,孩子們獲取「煙卡」通常有4個途徑:一是從家庭成員處獲得,有的孩子為獲得煙卡,鼓勵爸爸抽煙,還要抽好煙;二是從街上或者垃圾箱裏搜尋;三是從學校周邊的小賣鋪、煙酒店購買,通常一元一包,一包裏有10張左右煙卡;四是透過網購平台購買。
煙卡商家聲稱與煙廠合作,線上交易大行其道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各大互聯網購物平台上,煙卡買賣大行其道。這些煙卡在網路平台又被稱為「轟轟卡」「呸呸卡」。在銷售頁面上,用醒目文字在宣傳頁面標註「稀有卡」「真煙卡」「再也不用翻垃圾桶了」「有膠 真卡 有折痕」「真卡 有煙味」「全靠人工手撿」,價格在幾元至幾百元不等。
記者詢問多家商戶,對方均表示自家煙卡是與煙廠進行合作,從煙廠回收而來。其中一戶商家向記者發送了他們撕掉煙盒制作煙卡的圖片和視訊,「有視訊、圖片,這些都是我們自己實拍的,懂的人都懂,全部都是真煙卡,所見即所得,收到貨跟實拍一樣。」記者在視訊中看到,制作煙卡的場地看起來非常臟亂。
記者詢問其回收的煙卡是否有健康隱患,對方回復:「這都是10歲以下孩子玩的東西,就算是煙盒也多少都含有尼古丁和焦油,所以煙卡發出去都是要經過消毒的。不消毒,家長不讓要,都做過除味處理。」在記者繼續質疑其廣告頁面標有「有煙味」的文字後,對方回復:「處理過的,都會有淡淡的煙味。敞開(一段時間)就沒有了」。
煙卡的稀有程度與香煙的價格成正比,「看他售賣的價格,基本上能在百來元的就算比較稀有、高級的。」商家「貼心」地向記者推銷起了網店內的「混搭」套餐,198元可以購買到100張煙卡,商家表示,他會把不同品牌不同價位的煙卡進行混搭。
記者詢問該商家,網上售賣的煙卡價格為何從幾元到幾百元,差異如此之大,對方表示,有些假煙卡是打印的。「一些煙一包都要一百多了,那個殼我也得幾元錢成本去結算。我們不怕對比,真煙卡上都會有膠痕、凹凸感以及鐳射光線。」
記者嘗試在另外一家網店直接購買煙卡,賣家全程並未詢問記者是否成年。也就是說,未成年人若想透過互聯網購買煙卡,渠道可以說「暢通無阻」。
買家線上上購物平台向商家詢問煙卡資訊時,對方表示其是與正規煙廠合作的。手機螢幕擷取
煙卡在互聯網上銷售是否涉嫌違法
香煙在互聯網上銷售受到嚴格的管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明確指出,經營煙草專賣品(例如香煙)必須取得煙草專賣授權證,並設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線上銷售,被視為違法行為。此外,煙草專賣零售授權證的經營授權範圍通常不包含在互聯網上銷售卷煙。因此,即便持有該授權證,在互聯網上銷售卷煙也超出行政授權範圍,構成違法。
記者在各大互聯網購物平台搜尋「煙」「電子煙」等關鍵詞,均顯示沒有相關商品,一家平台還跳轉到了「吸煙有害健康」的公益廣告宣傳頁面。
那麽煙卡在互聯網上銷售是否涉嫌違法呢?
中國控煙與健康協會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振宇認為,煙卡就是煙草商標和廣告。生產、展示、銷售煙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刊登、播放、張貼或者散發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告;不得在學校、幼稚園播放、張貼或者散發商業廣告;不得利用校服、教材等釋出或者變相釋出商業廣告。
生產、展示、銷售煙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釋出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如果仿制、展示、銷售煙卡,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煙草專賣法第二十條規定:煙草制品商標標識必須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非指定的企業不得印制煙草制品商標標識。因此針對線下、線上銷售煙卡的行為王振宇都建議有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多年來致力於公共衛生領域的發展研究,其創始主任王克安表示,當前,一些地方依據相關法規已禁止線下銷售煙卡,建議有關部門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禁止非法印制和銷售煙卡,並要求電商立即下架線上煙卡。
煙卡遊戲或使青少年成為潛在煙民
在記者的走訪調查中,有些家長表示沒有必要對孩子玩煙卡的事情過度在意,遊戲就像是一飆風,早晚會消散掉。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楊皓凱告訴記者,透過煙卡遊戲,他已經對各類香煙的品牌、產地、價格了如指掌。是不是稀有的真煙卡,他一眼就可以分辨出來。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朱口鎮焦莊小學副校長王德選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農村娛樂活動較少,他小時候也曾玩過拍煙卡的遊戲。現在,煙卡在孩子們中間又流行了起來,一下課,孩子們便聚在一起拍煙卡,也有孩子為了搶奪煙卡而發生口角。小學階段,孩子原本是沒有機會接觸香煙的,但是煙卡遊戲讓孩子們接觸香煙的時間提前了許多。「玩過煙卡的孩子對於香煙的價格、品牌了解不少,萬一孩子哪天在好奇心的驅動下吸上兩口香煙,也都說不準。」
煙卡遊戲或使青少年成為潛在煙民。
王克安談到,煙卡作為玩具,最重要的問題在於其中的「煙」。煙卡是煙草制品商標標識,也稱煙標,其本身就是煙草廣告。不同品牌的煙標價格不同,煙卡也被分為不同等級。透過煙卡遊戲,學生可以了解卷煙的檔次和價格,會設法獲取稀有、高價煙卡。煙卡提供了學生接觸煙草和獲取卷煙制品資訊的機會,可以引起學生的好奇心,增加他們嘗試吸煙的可能性,誘導吸煙行為。同時,煙卡也影響了青少年的健康認知,沖淡了「煙草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效果。煙卡遊戲的流行正說明了未成年人對煙草危害的認識不足。
目前,煙卡遊戲的流行已經引發多起安全問題,滋生違法犯罪行為。今年6月,在江西寧定高速公路於都縣仙下鄉境內,4名兒童為了撿煙盒做煙卡,竟進入高速公路護欄內。今年7月,在四川,有6名未成年人為了獲取煙卡,悄悄潛入當地的一家商戶中,盜竊了6萬余元的高檔卷煙,在取下煙卡後,他們將煙全部拋到竹林及河裏。
北京肺癌診療中心主任、北京市健康教育協會副會長、中國控煙與健康協會副會長支修益表示,煙卡的流行給控煙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這些卡片很可能讓青少年在未來更容易成為煙民,對【「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控煙目標(2030年要實作15歲以上人口吸煙率降至20%)構成嚴重威脅。
「許多教育工作者和家長沒有認識到煙卡遊戲的危害,認為只是一個普通的遊戲計畫。」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原副司長、一級巡視員,中國控煙與健康協會監事長廖文科表示,衛生與健康部門或專業機構首先要表明態度,煙卡遊戲是不健康的遊戲,要限制其在青少年中流行。
防控青少年沈迷煙卡遊戲,讓煙盒不再漂亮是關鍵一步
近年煙卡遊戲又在校園風靡以後,王德選校長便多次在學校大會上倡導控制煙卡進校園,向學生們普及吸煙的危害,他還增加了孩子們戶外運動的時間,鼓勵孩子們跳操、跳皮筋或做其他運動。但他認為,個人的力量太過渺小,「防控青少年沈迷煙卡遊戲,應當家、校、政府、社會協同努力。」
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副研究員南奕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防控煙卡工作:一是對於煙卡的煙草廣告作用,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建議多部門聯合整治,並切斷網路平台銷售玩具煙卡;二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和教育部聯合在學校針對性地開展一輪青少年控煙主題宣傳教育活動;三是疏堵結合,開發包含中國傳統民俗文化的卡牌遊戲,引導青少年逐步放棄玩具煙卡;四也是最重要的,讓煙卡不再漂亮、不再吸引人,從源頭解決青少年沈迷煙卡的問題。
在國際上,許多國家早已遵循慣例在煙盒上印制警示圖形,那些觸目驚心的畫面,如黑心爛肺、受損的牙齒等,能直觀地讓人們感受到煙草的嚴重危害,從而起到強大的警示作用。
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無煙草行動技術官員李可薇在11月26日中國控煙與健康協會召開的防控「煙卡」專家媒體溝通會上說,在煙盒上印制大幅、清晰的圖形健康警示,是目前全球推廣速度最快、效果最好的控煙措施之一。當前,已有超過103個國家采用了達到世衛組織最佳做法水平的煙盒圖形警示,至少印制了占煙盒面積50%的圖形健康警示。研究表明,這些警示對於向低文化水平人群、兒童和青少年傳遞煙草危害資訊尤為有效,並具有長期教育效果。以「中華」香煙為例,內地的煙盒上印的是天安門和華表圖案,配以「中華」二字,下方的兩行健康警示語並不顯眼。而在香港地區銷售的產品,煙盒正面是一只爛腳。在國外銷售的「中華」牌卷煙,印有脖子上的恐怖腫瘤。
為何境內外香煙的包裝會如此不同?
王振宇解釋,目前中國對於煙包警示的規定主要來自國家煙草專賣局、原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2017年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規定第二條要求,煙包上應印刷「吸煙有害健康 請勿在禁煙場所吸煙」「盡早戒煙有益健康 戒煙可減少對健康的危害」「勸阻青少年吸煙 禁止中小學生吸煙」三組警語;第四條要求,警語應位於卷煙條、盒包裝正面和背面,警語區域所占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35%。
但在2003年透過的【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規定,警示標語應是大而明確、醒目和清晰的,宜占據主要可見部份的50%或以上,不應少於30%,可采取或包括圖片或象形圖的形式。中國也是該公約的簽署國。
2016年,有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兩會上提出【關於國內卷煙包裝采用大幅圖形警示的建議】。國家煙草專賣局在答復時稱,【公約】未強制要求采用圖片警示。「對圖片警示用‘可采取’而不是‘應采取’的寫法,亦體現了兼顧各國不同國情、不同立場的原則」。
「如今,層出不窮的煙草行銷手段大行其道說明,我們距離國際公約的要求、距離健康中國目標的實作,還有一定差距。」王振宇說。
因此,防控青少年沈迷煙卡,讓煙盒不再漂亮是很重要的。對此,李可薇提出:建議盡快制定廣告法實施細則或就煙草廣告管理釋出具體監管措施,按照【公約】相關定義明確煙草廣告的定義,為進一步監管煙卡提供法律依據。二是建議中國盡快在煙盒上印制大幅圖形健康警示並推行平裝包裝,降低精美煙盒的吸重力,提升公眾對煙草危害的認知,尤其保護青少年免受煙草侵害。透過上述措施,可在最大限度限制煙草業透過煙盒包裝進行行銷的同時,將其轉化為控煙宣傳的有效工具。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楊皓凱、王建華為化名)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譚思靜 劉昶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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