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張淇還記得,2024年1月,她的農產品微店開張半年後,就迎來了最大的一單,一桶價值500元的蜂蜜。她所在的漢源縣以花椒等土特產聞名,開網店是順手,「賣一點算一點」,一直生意平淡。
「大單」很快出了問題。買家告訴張淇,她寄去的蜂蜜沒有貼上生產日期、生產廠家、品質合格證等資訊,屬於三無食品,還給她發來一串售賣假蜂蜜被罰的新聞報道,要求「假一賠十」。
張淇感到慌張,自己違法了?上社交平台搜尋該怎麽辦時,她遇到了許多和自己有相同經歷的農產品經營者之後才明白,自己恐怕遇到了專門盯著農產品小店鋪的「職業打假人」。這些店主以為售賣土特產只是「順便」,並不了解法律對其包裝標簽有規定。
她和幾名商家溝通後發現,有好幾個「打假人」的地址都在同一個省,位置極近。「很可能有一個團隊存在。」張淇認為。
在官方表述裏,這類行為被稱為「職業索賠」和「牟利性索賠」。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職業索賠人發起的索賠投訴多達73萬件,其中食品相關的惡意投訴超過22萬件。「一些職業打假人透過密集投訴、集中舉報的方式向商家施壓,以獲得賠償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這些「惡意投訴」中,有的是盯著商品標簽瑕疵、廣告極限詞等邊緣問題,甚至透過夾帶、調包、篡改商品生產日期等手段捏造事實。其中,缺乏法律意識的農產品小商戶,是重災區。
作為一個「網賺」計畫,職業打假、兼職打假的隊伍悄然龐大,已然形成一條收徒、賣課的產業鏈。有招徠「徒弟」的貼文宣稱,「職業打假,讓我月入10萬」。
職業打假人群體,伴隨1994年中國首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出台而誕生。他們一度被認為是自力救濟的消費維權鬥士,但隨著一些爭議性事件的出現,對其質疑之聲漸起。在法律和監管制度的框架下,一場利用規則進行利益賽局的遊戲啟動,職業打假正變得「泛濫」而面貌模糊。
鉆空子的人
在開店時,沒有人告訴張淇,農產品售賣需要貼上帶有生產資訊的標簽,她也沒有特意了解過有關的法律規定。她賣的是「簡單的水果」,網店並不要求上傳營業執照。「門檻不高,很多個體都可以自己開店,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知識。」
相較於張淇這樣的小商戶,對面有準備得多。張淇所遭遇的買家「就像機器人一樣,一下子發過來很多條法律,都是關於制假、售假會受到什麽懲罰」,還給她出示了一條簡訊截圖,說已經把她投訴到工商系統——後來張淇發現,當時對方還沒正式投訴,出示簡訊,只是為了給自己施壓。
在浙江杭州經營自家茶葉的黃敬,對於「打假」套路已經諳熟於心。開業4年,他已經遇到過7次「打假」,大多數是因為包裝標簽不規範。有一次,是因為包裝廠家印在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茶葉產品內建的日期不相符,被打假人敏銳地發現了。
「有的打假人還會看執行標準。比如,普洱流行喝老茶,有的普洱茶是在上世紀80、90年代生產的,那打假人會說,90年的時候還沒有現在的執行標準,你怎麽可以寫上去?」黃敬認為,職業打假人所挑的這類毛病,與食品的自身品質無關,更多的是對法律規定「摳字眼」。
黃敬提到,找出差錯後,職業打假人會來「嚇唬」商家,要求交錢「私了」。如商家不同意,就再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甚至向法院起訴,在「協商糾紛」階段,不少商家考慮時間和精力成本,還是會付出價錢。
在商家集中曝光職業索賠人的營商保平台,黃敬發現,一名來找他「挑刺」的可疑買家,有「好幾頁的索賠記錄」。這名買家「專攻」茶葉商家,主要圍繞生產日期和標準等問題。在商家曝光的某次聊天記錄裏,買家說,「工商處理都5k(5000)起,3k真的不多,3500吧」,隨後雙方達成一致。
有商家在「營商保」平台曝光自己和職業打假人間的協商過程 / 受訪者供圖
職業打假人對「冷門」法律的鉆研,有時已經超過了專業的律師和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江蘇五金店主武傑,在電商平台售賣花灑,「進的(貨)是大品牌」。產品的水效標識印在包裝背面,平台的商品展示頁只有包裝的正面,沒有拍到背面,被人以未展示完整的水效標識為由,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在舉報內容中,對方參照了【水效標識管理辦法】的三個條款,要求處罰1萬以上、3萬以下的罰款。武傑找律師溝通,律師一開始還驚訝,「這不能舉報的吧?」但舉報的確成立了。
武傑的花灑商品被以不符合水效標識露出規定為由舉報 / 受訪者供圖
武傑註意到,所使用的身份證資訊屬於一個60歲的老人,但實際跟他溝通、暗示「私了」的人,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按照他的經驗,對方大機率是一名熟練「套殼」舉報牟利的職業打假人。
湖南藥材商劉建平,則在幾個月前被人以「種植玉竹冒充野生玉竹」為由投訴,但對方當時連貨都沒收到。劉建平認為,對方是利用小藥材商在種植與野生問題上經營不規範的特點,去「廣撒網」。如果真對玉竹有了解,不可能提出這種荒謬的投訴:種植玉竹的個頭比野生玉竹大5~10倍,一目了然。
盡管如此,按照流程規定,藥監部門和他還得請專家來進行檢驗,出具一大堆的案件材料,前後花去3天時間。劉建平提到,更讓他震驚的是,根據藥監局提供的資訊,這位「打假人」一年裏打假的商戶有500多家,年齡僅15歲。
在收藥材前,劉建平做的也是農產品生意,販賣湖南土特產糍粑。後來因為食品方面的法律確實嚴格,他自認作為小農戶,合規的成本實在太高。「他們要舉報,我也沒辦法,嚴格來說也確實‘擦邊’了。可是(規定)要有預包裝區、包裝區、儲藏區、幹燥區,好多手續,好難搞。我就賣幾個糍粑,還要上百萬的成本,怎麽做?」
長期關註食藥安全和職業打假領域的塗攀躍律師表示,職業打假集中在食品、藥品、保健品等領域,與現行法律中關於食藥品的懲罰性賠償制度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和【藥品管理法】第144條規定,消費者對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假藥劣藥生產經營者,最高可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也就是「退一賠十」。
保健品商家「亞亞」和職業打假人王某溝通賠償問題 / 受訪者供圖
但是,塗攀躍表示,如果只是簡單處理並包裝銷售、保留了自然內容的初級農產品,和預包裝食品是有所區別的,可能不適用於【食品安全法】所規定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很多小商小販都不太了解,打假人可能利用這一點進行索賠。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於缺乏相應的法律意識、專業知識,也缺少像大企業一樣專門的法務團隊,容易成為職業打假人的目標物件。」他指出。
黃敬不認可他所遇到的「打假人」具備正義性,「真正的打假人應該針對真有危害的食品問題、去打有毒有害的大企業,現在卻來欺負我們。嘴上說著是為了食品安全,(賠償)錢到手了之後就不管了。」
無本的生意?
遭遇職業打假的商家們內部交流時發現,這些活躍在特定領域的「打假人」往往是「老面孔」,從通訊地址來看,活動範圍集中在一地及其鄰近的縣域。同一件商品,下單、投訴和談判,很可能由不同的人完成。
「有的職業打假已經發展為公司化運作,分工明確,有人下單,有人談判,有人起訴,有人開庭;也有人透過賣課、培訓收徒、賣案源來獲利。」關註職業打假現象10余年的塗攀躍指出,職業打假已經變得團隊化、產業化、規模化。
社交媒體上,公開賣課的職業打假人不少,李維就是其中一位。他在一則貼文裏為自己高調招賢納士,「從辨識假貨的蛛絲馬跡,到深入調查假貨產業鏈,再到維權途徑,一站式教學,讓你成為真正的打假高手!」
李維認為,電銷公司並不是不知道自己犯法,而是權衡利弊,「畢竟能維權的是少數」 / 受訪者供圖
南風窗記者以想要拜師為由,和李維進行了溝通,他迅速發來一份「入門教程」PPT。這份教程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食品安全法」和「投訴舉報暫行辦法」的重點條款,以思維導圖的方式進行了解讀,還分別介紹了食品、化妝品等品類專有的「打假APP」。這些APP,支持不同產品所適用的法規、備案等資訊的查詢。
李維表示,他的學費標準是,800元教會線下打假,1980元教會線上打假並全程陪跑,12880元面對面授課一周。「這個東西學會以後怎麽樣也比正常工作要掙得多點。」他非常肯定地說,尤其是線上打假,對時間空間沒有要求,成本很低。
李維的工作重心是線上打假,專門針對發送騷擾電話、簡訊的電話銷售商家發起投訴。這些商家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收集個人資訊,並借此進行盈利性行為,是違法的,一打一個準兒。
「一般我都要賠償2萬,然後商家會講價,講到(給)8888或者6666。」數位是李維定的,他覺得「吉利」。
據李維表示,他已從事打假兩年,法律條文是他吃飯的本事,「全靠自己悟」。他手上有20多個學徒,交了學費後會「一直管」,教徒弟跟商家溝通、寫和解協定,有針對性地運用法律條款寫投訴舉報書,以及如果投訴舉報結果不理想,如何對執法部門發起行政復議。如果親內建著學徒線下打假,到款後他要抽成20%,線下的打假物件「一般都是中藥店,超市啥的」。
李維與商家們簽訂的「和解協定書」 / 受訪者供圖
李維向南風窗記者提供的一份【和解協定】顯示,某家酒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商行,在法院二審後與其簽訂該協定,一次性支付4萬元賠償金,李維方則不得再借此事向當地行政和司法部門提起任何主張。
為了打消南風窗記者的顧慮,他給記者發來公司營業執照,這是一家2024年12月成立的智慧財產權服務公司,營業範圍包括智慧財產權服務、計畫策劃與公關服務、資訊咨詢服務等,位於黑龍江。李維稱,公司當前有6人「在職」。
李維提供的公司營業執照 / 受訪者供圖
當記者對職業打假的正當性表示擔憂時,李維回答,「沒有風險,都是合法合規的,打假是以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不假打,跟敲詐勒索根本不沾邊兒,如果商家沒有問題,我們就不會去跟他要錢,多一分也不要,少一分也不行。」
透過一個職業打假人聚集的QQ群,南風窗記者還了解到打假人提供的另一種業務——為有需求的商家「搞」競爭對手同行。
打假人「喜羊羊」給南風窗記者發來4張聊天截圖,都是商家拜托他「搞同行」,還語帶安慰,「你們做生意不容易,這樣(請打假人搞同行)太正常了。年底單子多,現在打手的品質比較高,等到過年了沒有人了,你什麽都打不了。」
「喜羊羊」接單後會把商家希望「搞」的商品連結、店鋪發到「打手群」 / 受訪者供圖
南風窗記者試探性地發去一家粉絲量20萬、有5顆藍鉆的某電商平台店鋪,「喜羊羊」介紹,八九千能讓店鋪「死」;如果想試試效果,2000元能讓店鋪一款商品的連結「死」。
所謂的「死」,也就是觸發平台封控機制而被封店或下架商品。「喜羊羊」保證他們做事能有效果,因為依照該電商平台的規則,如果短期內商家有大量異常訂單,或投訴率達到一定標準,就會觸發封控。他們正是利用這一點,先是批次下單,而後進行投訴。如果商家申訴,他保證能「打回去」。
「喜羊羊」介紹「搞」同行規則 / 受訪者供圖
同樣地,「喜羊羊」也寬慰南風窗記者,「我們是合法打假、依法維權,根據平台規則和消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不用擔心。」
塗攀躍律師表示,一部份職業索賠人具有「低成本,高獲利」的預期,與之相對的,是接到投訴舉報後,商家和監管部門要付出大量時間精力和成本以處理。隨著網路和自媒體興起,職業打假人也呈現出年齡下移的趨勢,一些未成年人或大中專學生,也開始加入薅羊毛、職業打假等「網賺」計畫。
來自職業打假人的大量投訴,也讓基層市場監管部門感到壓力。重慶某市場監管局人員告訴南風窗記者,其所在的區局,一年下來能接到幾千起來自職業打假人的投訴,有人用同一個理由,一次性投訴上百個藥房,這類「異常投訴」占用了他們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遼寧某市場監管局人員則表示,「用我的眼光來看,95%以上的投訴都是以獲利為目的。很多投訴人連自己投訴的是什麽都不知道,還需要提醒,說明其同一時間段投訴、舉報多到自己都搞不清楚。
據【經濟日報】2024年9月報道,針對牟利型職業打假團伙化、專業化、規模化的趨勢,市場監管總局出台【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強調要「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將職業打假與正常索賠進行區分並加強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明確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
上述【重點舉措】提出,要嚴格落實標簽標識、說明書、宣傳材料等瑕疵不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規定;透過夾帶、調包、造假、篡改商品生產日期等方式,騙取經營者賠償或者敲詐勒索的,不僅不適用懲罰性賠償,而且要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而在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則明確,針對「知假買假」案件,要「在合理生活消費需要範圍內」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綜合通常消費習慣、購買頻次等因素以認定「合理生活消費需要」。
也就是說,一些顯然超出「合理生活消費需要」、索賠目的明顯的「打假」,不屬於適用懲罰性賠償的範圍。
「從現有的行政管理和司法指導上看,對職業打假和普通消費者維權要進行甄別和區別對待,限制牟利性打假的訊號越來越明顯。」塗攀躍認為。
合法性危機
2024年8月,打假博主「鐵頭」被杭州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立案偵查。通報中提到,「鐵頭」存在威脅曝光某帶貨主播「黑料」並獲取大量錢款的行為。圍繞職業打假群體的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有法律人士指出,「職業打假人」或「惡意索賠者」之所以遊走在打假和不正當牟利之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中的懲罰性賠償規定有直接關系,並將其形容為「寄生在法條上的利益」。
一些地方部門正在透過新的機制,為懲罰性賠償制度開啟的牟利空間「打修補程式」。上海是最早應對職業索賠現象突出的地方之一,從2018年開始,規劃建立職業索賠人、職業舉報人「黑名單」制度。
即,根據是否以牟利為目的、是否因生活消費需要、購買商品是否明顯超出合理消費數量、投訴舉報以及相關行政復議和訴訟的數量等進行綜合判斷,對確認為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的,納入本市投訴舉報異常名錄。
保健品商家「亞亞」和其他商家溝通發現,她所遇到的職業打假人王某有過多次訴訟記錄 / 受訪者供圖
但是,新的問題也隨之產生。北京中凱(上海)律師事務所的杜鵬律師擔憂,行政和司法部門對職業打假行為的空間收窄,存在「因噎廢食」的嫌疑。
杜鵬認為,當下職業打假群體進入了太多「假打」「瞎打」的幸進之徒,而後者應該跟「職業打假人」相區分。盯著食品標簽的瑕疵問題、挑小商販下手,甚至透過夾帶、調包等方式捏造事實,「那根本就不是這個(職業打假)圈子裏的人。有的就是犯罪,這叫詐騙。」
他從2002年開始關註職業打假問題,希望為「真正的」職業打假人正名。這些職業打假的行家,都有自己的細分領域,跟許多正規的檢測鑒定結構有長期合作,對於具體的商品,甚至比市場監管部門人員要更專業。例如,一瓶茅台酒,從瓶蓋、標簽到酒的含量,打假人能對其造假方法如數家珍。
在杜鵬看來,職業打假群體具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普通消費者的維權是非常難的,市場上依然有層出不窮的假冒偽劣商品。如果沒人‘較真兒’,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就是一張廢紙。」
他對於針對職業舉報行為的「黑名單」制度保持懷疑,「投訴多了、舉報多了,就應該上‘黑名單’嗎?」他認為,此舉難免存在「一刀切」的問題,會誤傷到真正具有公益性的職業打假人。
但一個事實是,越來越頻發的「假打」和「瞎打」,不斷透支公眾對於職業打假群體的信任,使這個群體被蒙上汙名化的陰霾,面貌模糊。
因此,問題在於如何建立一個更具有區分層次和彈性的制度,以應對現實中的復雜情況。
杜鵬認為,從這個角度來看,加強行政執法能力的專業性是最為核心的。如果一線市監人員在所負責的細分領域裏,有效區分打假和「假打」,做到公平有效執法,自然能夠保護商家和職業打假人的合法權益,對「假打」者形成制裁。「如果市場監管部門和司法部門把‘份內’的事做好,做好法律上的引導,市場自然會淘汰掉該淘汰的人。」
在一項更具有彈性的制度實施前,商家和職業打假人的利益分歧,或者說市場自由與秩序之間的矛盾,仍然待解。
張淇已經關掉了為期半年的微店。她知道,有的職業打假人會把「得手」的店鋪、商品連結轉發到同行群裏,害怕自己被「盯上」。
而黃敬只得采取保守的防護策略。他對消費者提出的問題格外警惕,擔心對方是職業打假人,在溝通上趨於消極。每次發貨前,他都會錄制視訊,以防對方撕掉產品標簽,「無中生有」發起投訴。一名職業打假人曾經變換所在縣和周邊不同縣的地址,多次向店鋪下單,黃敬幹脆對該區域實施禁售。「還好那是個小地方,要是北京、上海,我就吃不消了。」
(除塗攀躍、杜鵬外,文中受訪者均為化名)
作者 | 南風窗記者 付思涵
實習生 燕子昂
編輯 | 向由
值班主編 | 吳擎
排版 | 阿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