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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民眾「判案」大多數都有「重刑主義」的味道?

2020-10-02心靈

一個小偷偷走了一位農民伯伯的救命錢,一家老小的支柱沒了,應該判幾年?你想他被判幾年?

你的朋友,從小到大一起玩的朋友,剛剛當了父親,充滿正能量,一大早被醉漢撞死了,應該判幾年?你想他判幾年?

你的家人,一個姐姐或者妹妹高三了,孝順懂事,全家的掌上明珠,一天夜裏被幾個十四的小流氓奸汙了,應該判幾年?你想他判幾年?

青春少女被毀容,施暴者判不了多少年刑期,女孩的臉永遠枯朽的像一塊樹皮。

一家的支柱被撞成殘疾,沒有多少賠償,對方坐幾年牢出來還是一個青皮。

一個小男孩被瘋子當街捶死,瘋子依舊在精神病院裏有吃有喝,還有陽光和玩具。

別給我談什麽「法律的意義是改造而非懲戒「,說實話,我自己寫上面幾個例子的時候,我恨不得拿個刀把這幾個人囊死,開泥頭車創死,一拳一拳把他們打死,丟到水泥攪拌機裏打成樁子沈江裏。

真的恨的咬牙切齒,但是也知道他幾年後出來了我們不應該歧視。

民眾想想而已,我們普通人真的看到犯人吃槍子還是難受,看到他死前的求饒還是會憐憫。即使是被害人的家屬一般也沒辦法真正「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王小波說「一切憤怒的來源於自己的無能「。

以我們希望重刑。我們恨犯人帶來的傷害和痛苦,也恨自己沒有勇氣自己私刑,所以我們會去想,想「重刑「。想執法機構給他們更重的懲罰,讓我們心理上得到安慰,想那個犯人更痛苦,以緩解自己當初的無能為力。

至少,至少讓我們罵兩句吧,因為我們的良心劈成了兩半,一半理性的認同法律,一半恨自己只是一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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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最近的一個個社會新聞就一肚子氣,除了說兩句「趕緊淪陷吧「安慰自己,除此之外沒有辦法。那些瘋子,混蛋,下水道的臭蟲,挨千刀的,要下地獄的家夥。你們最好篤定這個世界是唯物的。至少我在某些瞬間希望這個世界真的有地獄,讓你們付出代價。

看到了嗎,上面這段就是我的無能狂暴。

10月12日補——————————————

這兩天陪家裏老人住院,聊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我的答案所描述就是一個普通人旁觀者的情感,當然這些想想有些人的確會報復回去,人間的事情很奇妙,往往就像多米洛骨牌,一個罪惡帶來可能是更多的罪惡。

正如一位朋友評論道「小偷也不知道是救命錢啊「「小偷也不知道自己會造成那麽大的後果啊「可能就是「吐口痰摔死了人「

講兩個親身經歷的事情。

一次是在陸軍醫院門口(湖北人都清楚),一個老太太跪在路上求小偷還錢,大冬天一個瘦弱的老太太穿著農村常見的梅紅色外套跪在地上,求小偷還她兒子的救命錢。路上人來人往,她也不知道誰是小偷,只是不斷的喊著,求著,旁邊的保安怎麽拉怎麽不起來,老人家以手蹌地,甚至磕頭。撕心裂肺的哭聲,不知道能不能讓那個小偷回頭是岸。那個時候是10年左右,我第一次如此恨一個人,即使我是一個旁觀者。

第二次是在公交車上,一個中年婦女打著自己的老公,他們是漢正街的小老板(漢正街再次在答案裏出境,就是一個批發貿易的集散地),那個時候小老板們還沒有發財,很多人是借錢做點小生意。那個婦女一邊罵一邊哭,說她老公是個「苕「,錢都保管不好。就在公交車上,女人沒有任何體面,用最惡毒的話咒罵著小偷。司機停了車,大家都接受了夫妻倆的檢查,但是小偷早跑了。

大家建議他們現在下車報警,他倆說要把貨先搬到店裏別人急著要。那個女的就伏在大編織袋上,一下一下打著自己老公的腿,她老公一言不發只是一下一下拍著她的肩。整個車廂沈默無言,只有低低的啜泣聲和不知道從哪個角落傳來的幾聲嘆息。

寫到此時,我也知道說些什麽,唯有求天下壞人莫要作惡,放下屠刀,回頭是岸。不然不是不報,結果可能比「偷盜剁手「更酷烈。


寫的很暴躁,但是請大家審題,為什麽這些人會有「重刑「傾向,而是不是他們這種傾向對不對。我談的就是一些事情給人的直觀感受太強烈,以至於很難理智。

就像我說「我們也知道他們出獄不應該歧視他們。「,那位老太太的錢找不回來,假如小偷被抓了,如果是初犯,三五年就出來了,他要是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為社會做貢獻,我們可以不歧視他,但是那位老太太還是恨他,我們也能理解。

就像強奸殺人,現在改到了12歲,我們大家很開心。原因在於這種惡性事件有些未成年犯罪了,曾經讓我們束手無策,又心疼又生氣甚至又恐懼。社會的這種情緒需要出口,但是我們不是法官,沒有經歷過完整的法律教育,更不可能去把犯罪者打一頓,所以在互聯網會更傾向於「重刑「,來安撫自己。

我們有面對這種惡性事件發泄情緒的需求,有對某種「額外正義「制裁「邪惡「的渴望,有對受害人的移情,有對犯罪者的恐懼,這些是正常的,合理的。甚至說法律的進步本來就與我們民眾息息相關。

簡單粗暴的批評民眾不夠理智是一種傲慢,民眾不是傻瓜,也不是只有精英有判斷的能力,只有看清楚民眾情緒的來源,明白了民眾的需求背景,才有資格對群眾發聲內容做出評價。


11.20

最近的新聞也是無語,不是我們有什麽傾向,是結果不講理,至少不講清楚理。

我們除了生悶氣還能怎麽辦呢?把壞人抓起來打一頓嗎?

不能用輿論幹擾司法公正,但是不要忘記了,中國最高權力機關是什麽?誰賦予法律以權威,誰同意法律的透過。

為什麽要直播庭審?為什麽公開資訊?普通公民也有著監督的權力和義務,每一次案件的判決都代表著對社會風氣的導向。同時民眾討論並積極發聲本來就是每個人的義務。

不能說只讓那些「公共知識分子「發聲為「死刑犯「爭取減刑,而不讓老百姓表達自己的內心想法。呼籲為犯人減刑並不值得驕傲,希望對犯人重刑也並不可恥。意見不同就充分討論,不用打著「暴民「的旗號封我們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