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程琦1月15日報道:集采 3 分錢一片的藥,你敢吃嗎?近日,網路熱議第十輪仿制藥集采引發熱議,在臨床實踐中藥品品質參差不齊,藥效不穩定,抗生素過敏、血壓不降、麻藥不睡等現象仍有出現。集采背景下患者如何用到好藥?今年的上海兩會上,鄭民華等20位上海市政協委員,共同送出了一份「關於在藥品集采背景下如何能夠用到療效好的藥物」的提案,鄭民華委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可以從醫院藥房 (在有庫存的情況下)或者正規的零售藥店獲取原研藥, 醫保部門可以根據原研還是仿制,進口或者國產給予不同的報銷比例。
鄭民華委員
集采價格過低,臨床使用中藥效不穩定
第一個上市的原創研究新藥被業界稱為「原研藥」,其他生產企業參照原研藥相關標準生產的被稱為「仿制藥」。 具體指原創新藥也稱專利藥或品牌藥,專利到期後,其他制藥企業開發生產的,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劑型、給藥途徑和治療作用,在臨床治療上能夠相互替代的通用名替代藥物。大力發展「通用名藥」對於降低藥品費用、減輕患者負擔、增強藥品可及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世界各國均把通用名藥產業作為支持和發展的重點。通用名藥也是中國醫藥工業的重要組成部份。為了提高通用名藥的品質, 2015 年 8 月印發的【國務院關於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明確將「仿制藥」由「仿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調整為「仿與原研藥品品質和療效一致的藥品」, 並從 2016 年加快推進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評價標準也進一步明確,原則上要采用生物等效性試驗的方法,實作與國際接軌。
但是當下業界普遍擔憂的是集采價格過低, 促使不良企業為降低成本而偷工減料,影響藥品療效。還反映有些透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療效也存在差異。還有一些醫藥界人士反映,部份企業將透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 輔料更換為價格更低的輔料,報給省級藥監局備案即可,且不需要重新做BE試驗。
「然而,我們在臨床實踐中發現有些某些集采藥的藥效不穩定,特別是在高血壓、糖尿病藥物,內鏡檢查腸道準備的瀉藥,麻醉藥等,在臨床使用中經常有反映藥效不佳的情況,有些往往加大藥量也不起效。」鄭民華委員表示,面對如此情況醫生很無奈,因為沒有選擇權,向上反映也沒渠道,病人在會經常由於更換藥物,而發生療效不佳的情況,有時甚至危及生命。
建議:對進口或者國產給予不同醫保報銷比例
對此,今年的上海兩會上,政協委員鄭民華等20位委員,共同送出了一份「關於在藥品集采背景下如何能夠用到療效好的藥物」的提案,提案建議,首先,在醫生的評估下,如果認為原研藥對患者的治療是必要的,醫生可以在處方中註明需要使用原研藥。因為有些患者可能會對原研藥的某些特性(如特殊的劑型、輔料等導致的低過敏風險)有需求,或者在之前使用原研藥過 程中已經證明了良好的治療效果和耐受性。
其次,對於一些病情復雜的特殊病種,比如某些罕見病或者是癌癥等重大疾病,醫保部門或醫院可考慮特殊通道或者補充保險等方式來保障患者獲取原研藥的權利。
鄭民華等委員建議,如果患者自己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並且願意自費購 買原研藥,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可以從醫院藥房 (在有庫存的情況下)或者正規的零售藥店獲取原研藥,醫保部門可以根據原研還是仿制,進口或者國產給予不同的報銷比例。
放開原研藥與非原研藥比例,把選擇權交給醫生, 對於療效好的原研藥物,醫保要納入目錄,以保證品質與價格。
此外,建議全面落實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應當履行考察藥品品質、療效和不良反應的責任,發現藥品疑似不良反應,均需按照【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向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報告。
「鼓勵臨床醫生和患者向國家不良反應檢測中心報告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品療效缺陷。藥品療效存在疑問,是對患者最大的安全隱患,更應該及時報告。」鄭民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