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不換血,豈能成功哉!
改制、改革、變法永遠是「制度萬能論」者最熱衷的話題,我曾諷刺過「制度萬能論」者,他們認為制度是一個籠子,要打造一個合格的制度,「把權力放進籠子裏」,但現實是, 權力不會自己蹦到籠子裏去,任何一個制度都是人執行的 ,是人把權力放進籠子裏,如果這個人本身就是貪腐者、既得利益者, 他是不會把權力放進去的 ,或者, 他左手把權力丟到籠子裏,右手就拆了籠子底盤、又接住了 ——這套魔術戲法千百年來玩了無數次,無聊透頂,謂之雲「黃宗羲定律」。
歷史是過去一切事,是活的,不是死的,社會永遠不似書本般規規矩矩,制定了規則是一碼事,執不執行又是另一碼事。
從兩稅法、王安石變法到一條鞭法,實際的執行者是地方,而權貴利用自己的財力權勢、與地方官勾結,總能把朝廷附加給自己的稅收轉嫁給平民,包括清粉們鼓吹的攤丁入畝、火耗歸公、養廉銀、「官紳一體納糧」等等政策,以上所有,短期見效,長期上全部失敗,跟掃黃似的。 攤丁入畝結果又額外增加了許多苛捐雜稅,火耗歸公到了鹹豐年間也沒歸公、只不過換了個名字照舊加派,養廉銀等同於把官員的外快變成「皇恩」,結果官僚們既領「皇恩」又賺外快 ——左手把權力丟到籠子裏,右手就拆了籠子底盤、又接住了,真刺激。
變法改良,越改越涼,究其根源,不觸及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稅法改革只是一紙檔,沒人認真執行,這個問題在封建社會幾乎是無解的,難道就沒有人意識到這點嗎?有啊!張居正同時代的海瑞,同樣面對社會貧富極端懸殊的現狀,在江南實行一條鞭法的同時,打土豪、拆解大地產:
與其冤屈貧民,寧願冤屈富民;與其冤屈小民,寧願冤屈鄉宦。很多人拿這段話黑海瑞司法不公,對,他就是司法不公,他這麽做就不是處理司法問題,而是在處理經濟問題,不管你是不是刁民良民,都能從大戶那兒瓜一點田產,不管你是土豪劣紳還是鄉賢大善人,全部大放血,在地主階級掌握主導的前提下,利用國家機器,以和平方式重新分配土地,無產的變有產,大地產變中產。——這叫「劫富濟貧」。海瑞比張居正看得遠、也多走一步,當然,他也失敗了,在大地主們僱用戴鳳祥等文化打手的瘋狂攻擊下。王朝後期中央權威下降,大地主拒絕中央的「社會資源重新分配」。
第一條路因大地主拒絕放血而被堵死,那只剩下另一條路,小老百姓反了他娘的唄!用暴力革命的方式,不管你是土豪劣紳還是鄉賢大善人,被肉體消滅,打土豪、分田地,均田免賦、開倉放糧——這叫「殺富濟貧」。TG的土改為什麽成功,是伴隨著戰爭、鎮反展開的,借一百萬鄉賢的人頭保四萬萬農民。可就一共這素質,也被糖衣炮彈打得狼狽不堪,建國僅三年,貪汙1000萬元以上的官僚有10.5萬余人,其他朝代的所謂「改革」「變法」最後會成為什麽鳥樣還用說嗎?
至於為啥商鞅變法能成功,因為秦國地處邊陲,又長期經歷內亂,是「春秋戰國舊貴族勢力較為薄弱的一環」,權貴勢力小,而商鞅透過獎勵軍功耕戰,事實上培養了一股新鮮血液——軍功階層——這個戰爭機器一開,想停都停不了,最後秦國也是死在了南征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