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部份患者確實是這。
人格障礙是不是個性的問題?大部份是。
矯正人格障礙是不是把不同於常人的個性特征轉變為常人的個性特征?毫無疑問,是的。
心理問題中不合理信念的矯正是不是改變㔾人的信念或觀念(觀念的一部份)?是的。
什麽是不合理信念?就是影響社會功能或影響社會功能發展的信念。區別於常人(沒有心理問題的人),是不是有著顯著差異?當然。
心理治療或咨詢就是改變與「常人」差異顯著的特征。
精神分析和動力學就不是了嗎?如果沒有轉變,那也就是說咨詢前後沒變化嘍?那咨詢有什麽意義?
轉變了人的觀念、信念或行為特征是惡毒的嗎?是有違人性的嗎?也不盡然吧。
用一個不恰當的比方。緝毒犬總是在緝毒過程中不能辨識毒品,是不是更的訓練能讓它更快更準確地找到毒品呢?
這不是把狼變成羊了,而是把緝毒犬變成更高功能的緝毒犬了。
心理治療師或心理咨詢師這樣做是有違人性的嗎?當然不是,這只是人性的一部份。
我孩提時的老師要求我遵守課堂紀律,寫作業,團結同學。但我其實是喜歡玩的,我討厭遵守紀律和寫作業,老師是在抹殺我的個性嗎?是。
老師是在用不平等地位剝削我(我的時間、精力)嗎?好像也是的吧。【狗頭】
所以我們要把老師掛在恥辱柱上批判一番?反正我是不會,但別人怎麽想可就不是我能左右的(除非你找我做咨詢)。
心理咨詢和治療都有倫理的限制,只能用被認定為「無害化」的技術來「矯正」來訪者,那就沒有問題。
至於我是不是抹殺了來訪者的個性,我覺得可能是,但用詭辯的論調從另一個角度看,我是不是其實也是促成了來訪者的新的個性(且只屬於來訪者自己的個性)?
作為治療師或咨詢師,總不能連對來訪者的影響都不敢承認了吧,不然用什麽影響性技術?
只用參與性技術介入只能叫攝入性會談吧?這個過程只是心理咨詢的一部份,都不能稱為心理咨詢/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