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我們普通老百姓學會如何辨別轉移財產,對被轉移的財產取證,能不能實作不說,光是這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和折騰當事人的程度就足夠勸退了。
但是我們能對老賴轉移財產試圖抵抗執行,概不還債等醜惡行徑加以包容嗎?
絕!
不!
可!
能!
事實上即使法院監控系統裏面被執行人啥都沒有,也沒關系!
你要相信,無論多麽窮的老賴,他一定有一些能夠變現的財產!從業多年從來沒看到過例外。
但是銀行沒有老賴帳戶、車管所沒有老賴的車、房管沒有不動產資訊這該怎麽解決?
我們有一個大殺器就是——實地去看,上門看,上公司看,看他有多少錢有哪些財產。我們執行過挖掘機、叉車、開發商審批沒過私下售賣的房產、保險櫃裏面的現金、立式空調等等,這招簡單易操作,我覺得各位當事人都可以學學。
不過確定財產線索之後記得約上法官現場執行~
詳細理論實踐經驗可以參考我之前寫的文章:
文中針對表面上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事實上如何保障權利實作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分析,同時提供了一些平時容易被人遺忘的財產計畫以便大家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