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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被阻止,否則TikTok禁令將在2025年1月19日使超過1.7億美國人及全球使用者的聲音沈默。」
12月7日,#美法院拒絕駁回TikTok不賣就禁法案#沖上熱搜。
據每日經濟新聞,當地時間12月6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維持一項裁決,即如果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不能在明年1月19日最後期限到來前剝離TikTok,後者將在美國被禁。
對此,TikTok在社交媒體平台發表聲明:「美國最高法院在保護美國人言論自由權利方面有著既定的歷史記錄,我們期待他們在這一重要憲法問題上秉持這一原則。不幸的是,TikTok禁令是基於不準確、有缺陷和假設的資訊而構思並推動實施的,導致了對美國人民的徹底審查。除非被阻止,否則TikTok禁令將在2025年1月19日使超過1.7億美國人及全球使用者的聲音沈默。」
此外,據財聯社,字節跳動內部人士透露,公司將堅決向最高法院進行上訴。
媒體報道顯示,今年3月,美國眾議院以352比65的壓倒性票數透過了TikTok剝離法案。該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公司在165天內剝離對旗下海外短視訊套用TikTok的控制權,否則TikTok將被禁止進入美國的手機市集和網路托管平台。
4月,時任美國總統拜登簽署了價值950億美元的對外援助法案,這其中就包含了強制字節跳動剝離旗下套用TikTok美國業務的法案。該法案將剝離TikTok的期限從165天延長到270天,且字節跳動持股不得超過20%,否則將面臨美國全國禁令。此外,如果拜登確定出售事宜取得進展,他還可行使一次90天的延期權力。
5月,字節跳動、TikTok針對該法案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起訴訟。
TikTok 在起訴書中指出,該法案是美國國會歷史上首次針對特定言論平台實施永久性、全國性禁令的法律,將禁止1.7億美國人參與這個在全球擁有超過10億使用者的獨特網路社群,明顯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言論自由權。同時,TikTok強調美國國會沒有提供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來證明該法案的合理性,以及TikTok平台存在數據安全風險或外國政治宣傳風險。
對於這項針對TikTok的法案,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亞東曾在今年3月表示,美方應切實尊重市場經濟和公平競爭原則,停止無理打壓別國企業,為各國企業在美投資經營提供開放、公平、公正和非歧視的環境。相關方應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中方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3月14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法新社記者提問,13日,美眾議院透過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剝離對TikTok的控制權。中方對此有何評論?汪文斌表示,美國眾議院透過的法案,讓美國站在了公平競爭原則和國際經貿規則的對立面,如果所謂「國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來任意打壓別國的優秀企業,那叫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看到別人的好東西就要想方設法據為己有,這完全是強盜邏輯。汪文斌指出,美方對TikTok事件的處理,將讓世界更加清楚地看到,美國所謂的規則秩序究竟是有利於世界,還是只服務於美國自身。
編輯丨汪乃馨 北京商報綜合每日經濟新聞、財聯社、科創板日報、第一財經、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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