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兩位答主回答的挺好,個人表示贊同意見。
從業9年多,我到過的樓頂,沒有1萬也有8千,各種樓頂上的東西真是五花八門,有種葡萄樹養花的,種菜園子的,有搭建鋼結構陽光房的,有養狗狗的,各種堆積各種拉接路線,監控路線,市政燈光夜景布置,移動訊號基站,5G訊號基站,UPS不間斷供電,消防設施基站,消防水箱,二次加壓水箱,太陽能等,多了去了。
有這個頂層公共區域,你要是頂層業主,買的頂層就這個好處,晾曬東西方便,這些事可以做,但是可能不能拿到明面上來說,按照規定,物業辦是說頂層不能有任何雜物的,要求清理幹凈,以防止刮大風下大雨有安全隱患啥的。
總結:個人不建議你把頂層公共區域合法變成私有。好像也不能。但是你可以和業主共同享有,使用等,不建議你花費太多資金在這方面,萬一哪一天城管房管消防啥的聯合執法,就不是這麽說說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