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會陷在「租房子也要承擔房租」和「人家都出了買房的了,你出裝修怎麽不可以」裏面沒法反駁,反駁就是想占便宜,反駁就是結婚就想著離婚分家產。
假設兩個人要組建家庭而全款購房,房屋就成了家庭的固定資產,這個固定資產有折舊不假,但是誰家買住宅在乎折舊?在乎的都是房屋的市場價值。
而裝修是什麽?裝修是純負債!
題主沒說是硬裝還是軟裝,我就當是全包括了吧。
房屋交易時裝修就壓根沒有市場價值,很多人買房了壓根不要原裝修,那是累贅。
大家都是拿的人民幣,怎麽著?你家的人民幣高貴一些,值錢一些?我的人民幣是什麽低端貨幣嗎?
既然是組建家庭,既然不是結婚沖著離婚。憑什麽你的人民幣用來投資為家庭共同生活的固定資產(還不是家庭的),然後為家庭共同生活的債務全特麽讓我承擔?
能全款買房的人,就別摳搜那點裝修費用,房寫在自己名下了,自己的債務自己擔。
全款買了房就沒錢裝修了,說明你就沒有全款買房供結婚使用的實力,老老實實跟女朋友商量,房款她承擔一部份,約定人家該有的份額。裝修款也各自承擔一部份,家庭的債務共同承擔是應當應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