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 冉黎黎)9月26日晚間,菲林格爾披露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收到上海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公告顯示,經查,2020年6月,菲林格爾與A公司簽署【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約】,約定由A公司承包上海菲林格爾木業股份有限公司改擴建計畫,合約金額9178.16萬元,占菲林格爾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97%。2021年4月,菲林格爾控股子公司江蘇菲林格爾家居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與B公司簽署【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約】,約定由B公司承包菲林格爾家居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地板、木門及生態板新建用房計畫,合約金額2億元,占菲林格爾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1.73%。2020年度至2023年度,上述兩個計畫實際交易發生金額分別為5516.61萬元、8549.14萬元、10162.68萬元、7889.46萬元,占菲林格爾報告期末凈資產的5.34%、7.93%、9.41%、7.47%。上述兩個計畫均由菲林格爾實際控制人丁福如控制的上海安竑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施工建設,上述交易構成關聯交易。菲林格爾未按規定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式、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且未在相應年度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上海證監局決定對菲林格爾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對丁福如、菲林格爾監事範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