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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總局:防範「套路運」「套路貸」等各類形式誘騙貸款

2024-05-25財經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顏)5月2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釋出風險提示稱,近期,有詐騙團伙虛假宣傳貸款購買貨車「零首付」,借助求職者「急於找到工作」心理,在網上釋出「高薪招聘」「實習」等虛假資訊,如成立空殼貨運公司,用精編的話術誘導應聘司機申請貸款購車「入職」或繳納加盟費,應聘司機提車後卻遭遇接活難、退車難、退款難,最終未獲得預期收入卻背負大額債務。類似騙局還有假借招聘之名誘騙求職者以職位需要、培訓費、材料費、保證金等名目收取各類費用,甚至誘導求職者透過貸款平台貸款支付相關費用。在此提醒包括求職者在內的廣大消費者註意以下事項:

一是審慎決定是否需要辦理貸款業務。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從資訊釋出平台、企業官網、社交媒體等多方面途徑對招聘資訊進行交叉驗證,拒絕各類廣告話術誘惑,對超出合理範圍的高薪酬待遇、高報酬承諾、貸款購買貨車「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審慎評估自身還貸能力,根據自身條件自主決定是否需要辦理貸款業務。

二是訂立合約前要仔細閱讀合約條款。認真辨別合約實質,區分借款合約以及租賃、買賣等一般民事合約,認真、完整閱讀包括權利義務、應付費用、還款要求、違約責任等在內的所有條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警惕不斷花樣翻新的格式條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誘惑或催促下貿然簽訂合約,不隨意授權他人代為辦理,防止誤簽、誤貸等導致財產損失。

三是辦理貸款前要確認貸款機構是否具備放貸資質。銀行保險機構應具備金融監管部門發放的相關授權證,消費者可透過金融監管總局金融授權證資訊系統查詢相關授權證資訊。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應具備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發放的經營授權證或者認可的業務資質,且在經依法批準的區域範圍內開展業務。消費者應關註相關機構金融授權證、經營授權證等明確的業務範圍,避免從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辦理貸款或者具備資質的機構超經營範圍辦理貸款。在接到金融機構信貸稽核電話時,如實回答問題,避免在他人誘導下提供不實資訊。

四是使用互聯網網站、應用程式、小程式及其他線上平台時應謹慎操作。使用互聯網平台貸款時應認真閱讀頁面上的提示內容,明確相關法律後果,審慎進行人臉辨識或電子簽名。在使用電子平台購物或進行其他操作時,留意預設勾選選項,不輕易勾選「領取保障」「自動續費」等選項,避免因為一時大意而開通平台關聯的貸款業務。

五是警惕「免費」「零首付」「限時」等行銷詞匯和宣傳套路。註意辨識非法金融廣告,警惕不當誘導,拒絕過度負債,培養理性消費觀念。貸款合約簽訂後,應當珍惜個人信用,按時依約還款。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表示,消費者如發現涉嫌詐騙犯罪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等報案或者反映情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