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財經

因為窮,你做過什麽卑微的事情?

2020-09-17財經

【貧困所致】因為有些單位能給幾十萬安家費和購房補貼,去了極度不喜歡的單位,不到一年就賠違約金辭職。

貪圖眼前利益,而放棄了所有長遠變化的可能,純粹糟蹋自己。

因為窮——去低平台——職業發展差——更加貧窮。

人,除非揭不開鍋,萬萬不可盯著蝸角虛名,蠅頭微利。

與一輩子的職業發展,長遠的事業進步,永恒的人生成長,相比,幾十萬根本不算啥。

你為了幾十萬選擇一個低平台,但是幾十萬可換不來一個好平台。

在好平台下,幾十萬也就是幾年的奮鬥努力而已。

而且那種自責與懊悔,恐怕會折磨你痛苦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