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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清承明制,明清兩代在稅收上有怎樣的區別,以至於明朝窮的叮當響,清朝卻富得流油?

2021-06-01財經

先問是不是,「明朝窮的叮當響,清朝卻富得流油」不成立。

明朝財稅制度復雜且弊病很多,相比宋朝和清朝,明朝沒有統一的財政部門和轉運部門。例如一個縣的稅收完了,只有一部份會送到戶部那裏去,很多稅要由這個 送到衛所、省司、宗藩等衙門去,哪怕是送到中央的稅,也要分到工部、內庫、大理寺等衙門去, 只看戶部的太倉銀才顯得明朝很窮

例如山東的朝城縣,正德年間差不多能收 2000兩 白銀的稅,大約150兩留在縣裏,約1050兩送到其它地方衙門,約400兩送到其它中央衙門,只有 400兩 白銀進了戶部。而且朝城縣還要負責養馬,每年要交100匹馬,這100匹馬在當時至少值 1000兩 白銀。

而且很多人比較明清財政收入的時候,忽略了 通貨膨脹 問題,清朝的糧價要比明朝高很多,比白銀的話,清朝確實比明朝高很多,但比糧食的話清朝反而不如明朝。因為清朝耕地不比明朝多多少,但人口至少翻了一倍,人均糧食產量和人均口糧要比明朝低,而且白銀不斷流入擡高糧價。

例如明朝的稅收峰值是永樂13年的稅收,大約是4135萬石( 377.41萬噸 )糧食,折合當時的糧價約2067萬兩白銀,就算加上其它的實物和白銀稅收,也到不了3000萬兩。

而鴉片戰爭前,清朝的稅收峰值是乾隆31年的稅收,大約是4934萬兩白銀和801萬石(73.11萬噸)糧食,但折合當時的糧價也就3884萬石( 354.5萬噸 )糧食。

鴉片戰爭後,清朝的稅收峰值是宣統1年的稅收,大約是26322萬兩白銀和397萬石(36.24萬噸)糧食,折合當時糧價只有6978萬石( 636.89萬噸 )糧食,按白銀算是明朝的9.3倍、按糧食算只有1.69倍。

而且諸位別忘了清朝把很多明朝的正役雜役並入正稅了,例如說原來你得去修上10天的路,現在改成多收你一筆銀子,然後拿這筆銀子去雇人修路。如果把明朝比清朝多征的役也折成銀子或糧食,那麽明清的財政收入差距實際上更小。

PS:清承明制,主要是繼承了 明朝後期 的制度、政策和改革。

最典型的就是「 九厘銀 」,九厘銀是明萬歷48年的一次全面加征,分為遼餉(打後金)、剿餉(鎮壓農民軍)和練餉(訓練新兵),每畝加征九厘白銀,天啟、崇禎年間又有幾次加征,最後到了每畝加征一分二厘(十二厘)白銀。

清朝本來是反對三餉的,認為三餉是「 前朝弊政厲民最甚者 」,順治1年曾全面取消了三餉,但財政上的壓力迫使清朝從順治4年開始恢復三餉,到了順治8年全面恢復,每畝加征九厘白銀,順治14年將這 九厘銀並入正稅 ,一直征收到清朝滅亡。

而且清朝不但稅率是按萬歷年間的來,就連稅額也是按萬歷年間的來,不考慮天啟、崇禎年間各種戰亂造成的破壞;清朝還繼續了萬歷年間的「 一條鞭法 」,擴大折銀比例(更多的稅用白銀而不是實物交),不考慮明末清初的錢荒(中國缺少金銀銅礦,歐洲三十年戰爭和日本德川幕府鎖國減少了白銀流入),實際上收了更多的稅,所謂「 是國家未曾增賦,而百姓一年若納四五年之糧 」。

還有清朝的「 攤丁入畝 」、「 耗羨歸公 」和「 雇役 」等政策和改革,也是明朝後期一條鞭法的繼續,是把雜稅、正役和雜役逐漸並入正役,然後更多的用白銀、銅錢和紙幣代替實物進行征收。「 官紳一體當差納糧 」則是對明朝加派的繼承,是田文鏡在河南地區搞水利建設時搞的臨時加派擴大化,是 惡政 。此外,清朝的商稅、礦稅和關稅整體上比明朝征收的多,但也是有對明朝後期「隆慶開關」、「萬歷加征礦稅」等政策和改革的繼承,不是憑空冒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