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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沒有保險後續沒有錢賠償怎麽辦?

2021-09-14財經

機動車強制保險也就是我們俗稱的交強險,是中國交通法上明文規定的機動車均必須強制購買的保險,未購買者不允許駕車上路行駛。基本上機動車購買交強險後都會再購買商業三者險,為自己的駕駛行為降低風險。但是每年總有幾個粗心大意或者是抱有僥幸心理的車主或者司機會忘了買保險或者是覺得自己的駕駛技術爐火純青,不需要購買保險,就駕駛車輛上路行駛。作為營運車輛的牽引車和掛車都會購買交強險、商業三者險和超賠險等三種對外保險。但是我們竟然在上海碰到了脫保的牽引車和掛車,發生嚴重車禍,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但其肇事司機和實際雇主以及背後的掛靠公司均準備溜之大吉,都不具備履行能力。死者事故時正值壯年,家裏上有年邁的父母,下有牙牙學語的兩個孩童,為以下是我們代理的真實案例,供大家參考。

一、事發經過

2022 年 11 月11 日 09 時 06 分許,被告田某某駕駛登記在被告兩淮運輸公司名下滬 DBXX7 重型半掛牽引車拖掛登記在被告壯福物流公司名下滬 EXX2 掛重型貨櫃半掛車違反禁令標誌沿上海市浦東新區港迎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高橋江東路西約 50 米處停車後起步向南右轉彎過程中,適遇尹某某駕駛號牌「上海 36XX73」的電動自由車沿港迎路南側非機動車道以約 28 公裏時速由西向東行駛至此,兩車相撞,造成尹某某當場死亡及電動自由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交通警察支隊認定,田某某駕駛機動車未按交通訊號通行且右轉駛出道路時未讓電動自由車先行的違法行為,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起作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尹某某駕駛電動自由車超速行駛的違法行為,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起作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故認定田某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尹某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二、保險核實

事故發生後,我們透過主辦警官核實到,本起交通事故發生時, 滬 DB6717 重型半掛牽引車未購買交強險。反而在事故發生後2022 年 11 月 11 日 9時 47 分許,梁某某轉賬支付宋傳健 15,000 元。隨後,兩淮運輸公司為上述車輛購買交強險,保險期間始於 2022 年 11 月 11 日11 時起。但是該保險對我們本起事故不在承保範圍,也就是說該牽引車和掛車均屬於保險脫保狀態。我們在知道了該車是脫保狀態後,為了降低案件最後的執行風險,第一時間就積極和主辦警察溝通,讓警察對肇事司機,車輛所有人均進行事故調查,讓其背後的掛靠公司進行備案,提供掛靠合約,落實所有責任主體資訊等。

三、訴訟保全

為了減低本案的執行風險,防止被告財產轉移等,我們團隊對該案進行案件討論,高度重視辦案時效,采取訴訟財產保全的訴訟方案。在事故認定的第一階段進行被告主體的證據固定。提前準備了案件後續起訴和保全的材料,在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後,第一時間準備了提起訴訟和財產保全,給當事人遞交立案和財產保全申請。本案原告五個,被告也五個,起訴金額176萬元,保全金額176萬元,光訴訟材料和財產保全的線索打印都得幾小時。案件遞交到法院後第一時間聯系了辦案法官,主動和法官積極溝通,準備法官要的保全材料,期間我們為了配合法官,光跑車輛管理所都四五趟了,反反復復調查取證。關於車輛價值詢價,修改保全範圍等保全事宜來回溝通,光財產保全的範圍都調整了多次,法官被我們律師的的認真負責打動,終於按照我們的要求保全了五個被告相應的財產。

四、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總賠償金額為:1771999.8元。其余被告分別連帶各自的賠償限額。

五、強制執行

拿到判決書後,我們第一時間準備好執行的材料,等一審判決待生效期一到,盡最快的效率給當事人申請了強制執行立案,後面積極聯系執行法官、溝通超賠險保險理賠等,最後順利拿到全額賠償款。

其實這個當事人在委托我們的時候,我們給他預估的賠償是170萬萬左右,也告知可能這170萬存在執行不能的風險,很有可能贏了官司輸了錢。後來經過我們實際調查取證,收集證據,申請財產保全、強制執行、聯系超賠險理賠等,最終為當事人拿到了177萬的全額賠償款,最後結果也是超出當事人預期的。當事人很滿意我們的服務效果,拿到賠償款後,還特意冒著大雨來給我們送了錦旗,收到錦旗的那一刻,心裏裝滿了成就感。

有時候你只要願意相信一個律師,早日委托,大家相互配合,後面往往能取得比較理想的結果。

最後希望大家出行都註意安全,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