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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過期出交通事故保險理嗎?

2021-03-08財經

司法實踐中,對於駕駛證過期未及時更換新證是否屬於保險免責事由,保險公司是否應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如何認定,我整理了相關裁判規則供題主參考。

法信 · 裁判規則

1.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符合商業三責險約定的免責情形,且保險人盡到明確提請註意和說明義務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許某訴王某、平安保險上海公司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 投保單中投保人處有投保人簽字,保單中就涉案商業險型別及說明等字樣均黑體加粗。保險公司已就涉案商業險免責條款盡到明確提請註意和說明義務,具有符合商業三責險責任的免責事由,即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審理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人民法院報】2018年8月28日第3版

2.保險合約雙方對格式條款中規定的「駕駛人駕駛證超過有效期」免賠事由理解有爭議的,應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 ——周某某訴中國平安保險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梧州中心支公司保險合約糾紛案

【案例要旨】 保險合約雙方對格式條款中「駕駛人駕駛證超過有效期」屬免賠事由,保險人理解為「所持駕駛證上載明的有效期限屆滿」,而被保險人理解為「駕駛證本身效力期限屆滿」時,應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即被保險人雖然超過駕駛證載明的有效期限,但其在寬展期內換取新證,在寬展期內使用該駕駛證仍合法有效。

案號:(2016)桂04民終91號

審理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人民法院案例選】2017年第9輯(總第115輯)

3.駕駛證過期未換領的情形不屬於未取得駕駛資格,也就不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情形,保險公司應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李某某訴陳某某、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 換證僅屬於行政管理範疇,駕駛證的有效期並不是指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資格的有效期。駕駛人所持駕駛證雖已過期,但在事故發生後按照規定換領了駕駛證,且事故發生時間在換領後的有效期內,因此在事故發生時駕駛人並不屬於未取得駕駛資格的情形,也就不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情形,保險公司應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案號:(2014)豐民初字第04771號

審理法院: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1輯(總第95輯)

4.對於保險合約中駕駛證有效期屆滿保險人免責條款的不同理解,應從法律價值及社會價值層面進行綜合評判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余慈支公司與傅立業保險合約糾紛上訴案

【案例要旨】 對於保險合約中駕駛證有效期屆滿保險人免責條款的不同理解,應從法律價值及社會價值層面進行綜合評判,其是否適用應從保險人是否就該條款盡到明確說明義務進行考量。

案號:(2011)浙甬商終字第604號

審理法院: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4期

5.駕駛人在駕駛證有效期滿後未更換新證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應承擔第三者責任險 ——肖某與保險公司保險糾紛案

【案例要旨】 對駕駛員「未取得駕駛資格」應作特定的理解,即駕駛員未取得過駕駛資格或曾取得過駕駛資格但被吊銷或登出。駕駛人在駕駛證有效期滿後未更換新證時發生事故,並不屬於「未取得駕駛資格」的情形,保險公司應對其造成第三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 2017年7月29日

6.駕駛證過期未及時更換並不屬於無證駕駛,保險公司不得對此作擴大解釋 ——李某訴平安財產保險股份公司保險糾紛案

【案例要旨】 駕駛證過期後未及時換證並不必然導致駕駛證無效,而是駕駛員的權利被限制。駕駛人員在超過期限一年內申請換證的,給予行政處罰後,按照正常的換證程式給予換證,駕駛證的有效期溯及至前次有效期滿日,因此駕駛證過期未及時更換並不屬於無證駕駛,保險公司不得對此作擴大解釋。

案例來源:中國法院網 2014年4月2日

7.保險公司以駕駛證過期未領新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為無證駕駛為由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肖某訴某財保公司責任保險合約糾紛案

【案例要旨】 事故發生時駕駛證超過有效期,處於「脫審」狀態,駕駛人事後換領駕駛證時,有效期前後連貫,未見中斷。公安機關已經追認事故發生時駕駛人駕駛證的效力。故此,應當認定駕駛人在事故發生時具有駕駛資格,保險公司關於駕駛證過期未領新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為無證駕駛的抗辯無法律依據,保險公司應當賠償。

案例來源: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 2017年4月20日

8.駕駛證期滿但沒有導致駕駛證被登出的,保險公司不能以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為由免 責——喻某訴某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約糾紛案

【案例要旨】 保險公司關於投保人持有有效期已屆滿的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發生車輛損失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辯解主張是依據其自行提供的格式條款,該項規定免除了保險人應該承擔的義務,排除了投保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因此該條款應屬無效條款,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審理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新疆法院網 2016年4月6日

9.保險公司未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限」的免責條款盡到提示、說明的義務,故該條款對投保人無約束力,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理賠責任 ——陳某訴沅江某保險公司財產損失保險合約糾紛案

【案例要旨】 交通事故發生時,雖然投保人的駕駛證未在有效期限內,但事後及時申領了新證,不屬於無證駕駛的情形。因保險公司未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限」的免責條款盡到提示、說明的義務,故該條款對投保人沒有約束力,因此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理賠責任。

審理法院: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湖南法院網 2016年8月16日

10.事故發生時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未在有效期內,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依法換領了新的駕駛證,保險公司不能免責 ——張某與保險公司保險合約糾紛案 【案例要旨】 事故發生時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未在有效期內,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依法換領了新的駕駛證,新駕駛證上的有效期與原駕駛證上的有效期互相銜接,因此發生事故時,駕駛人並非無證駕駛。故保險公司對駕駛證過期未年審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系無證駕駛的抗辯無法律依據,保險公司不能免責。案例來源: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法院網 2017年3月10日

法信 ·法律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約,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約的內容。

對保險合約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約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註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第十九條 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約中的下列條款無效:

(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遺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21年修訂)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登出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

(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註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依法被責令社群戒毒、社群康復或者決定強制隔離戒毒,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參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的;

(八)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九)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送出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送出身體條件證明的;

(十)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或者路面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

(十一)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授權依法被撤銷的。

有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十一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有第一款第八項情形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申請人可以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

有第一款第九項情形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在有效期內或者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機動車駕駛人送出身體條件證明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申請人可以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

有第一款第二項至第九項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記錄的,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