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就從Game說起。
這個詞轉譯成遊戲,其實不是很確切的。
game,更側重於競或比。
遊戲,則凸現「遊」和「戲」,遊,意味著自由自在,戲意味著玩樂戲耍。
所以一般來講,game是要至少兩個人玩的,是一種對手戲,隱含著競爭。
而遊戲是可以一個人玩的,當然也可以很多人一起玩。
但是和game不同,遊戲在中國傳統語境中就是休閑娛樂的,即便有緊張的對抗,但是也不會很激烈,或激烈到讓人感到痛苦。
因為一旦痛苦,某種意義上違背了遊戲的根本目的。
可是game就不一樣,game的競爭本質,很符合西方文化的零和賽局思維,就是你死我活。
雙方只能有一個存活,贏者通吃。
而中國文化以和為貴,下棋以棋逢對手、握手言和為妙。這種文化特征決定了中國遊戲不會讓人產生厭倦反感。
無獨有偶,人類學家在一個非洲部落采集到一個有趣的案例:足球比賽。
足球比賽傳到這個原始部落後,他們修改了比賽的規則:
一方攻,一方守,直到進攻方進球。然後反過來,直到另一方進球。
這樣就能保證雙方的進球數量是一致。
這樣是不是和諧了很多?
……
回到題目。
電競化,其實就是game化,把遊戲變成了競賽,並且是零和賽局的競賽。
這樣一來,確實能夠讓場面更加激烈,讓個體更加拼搏,但是壓力、恐懼、痛苦和厭倦也會伴隨而來。
那就根本不是休閑娛樂、修身養性了。
所以宣揚什麽友誼第一,也完全屬於扯犢子了。
……
從心理層面來講,遊戲是內驅的,競賽是外驅的。
前者是發自內心喜歡的,後者是迫於壓力行事的。
長此以往,遊必無遊,戲將不戲,唯余倦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