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吊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行走和停放。正常作業時,坡度不得大於3°,並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時應執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2、起升或下降動作時,應嚴格按載荷表的規定,禁止超載、超過額定力矩。
3、起重作業過程中嚴禁斷開全自動防止裝置(ACS系統),禁止從臂桿前方或側面搖曳載荷,禁止從駕駛室前方吊運。
4、操縱時不準猛拉操縱桿,開啟起升前,檢查離合器桿必須處於斷開位置。
5、自由降落作業只能在下降吊鉤時或所吊載荷小於容許載荷的30%時使用,禁止自由降落中緊急制軔。
6、當起吊載荷要懸掛停留較長時間時,應鎖住卷筒鼓輪。在下降貨物時禁止鎖住鼓輪。
7、起重作業時應註意鳴號警告,起重作業警戒區內非作業人員嚴禁其他人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