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個故事。
三年前,我的老家發生了一起命案。
事情並不復雜。
女人在路邊攤買了一碗涼皮,吃出來一根毛發,跟攤主大開臟口。
攤主自知理虧,又是退錢又是道歉,但女的依然得寸進尺,汙言穢語喋喋不休外,持續足足有一刻鐘。
最後人們以為她消停了,她卻又一腳踢翻了攤子的垃圾桶。
攤主默默收拾,大概以為忍讓就可以讓這活祖宗消氣。
結果女人的男伴尋來,上來不由分說,一腳踹翻了涼皮攤子。
涼皮、黃瓜、豆芽、香菜鋪了一地,麻醬和富鹽水在烏黑的地上淌開。
也是在此時,攤主突然暴起,從攤子裏翻出了明晃晃的刀子。
謔!
誰也沒想到,這位看起來有些懦弱的攤主居然霎時亮出了刀子。
說時遲那時快,眾人的驚詫余聲還沒消停,男人身上已經是三刀六洞了。
有一刀大概是紮到了男人大腿動脈,他起不了身,在地上爬,腿腳拖行間,血流了一地。
最後救護車來的時候,男人血已經流幹了,拉醫院去也就是走個過場罷了。
……
這事是我在村委會老年情報中心聽的,我至今還記得那天某位長者說的一句話。
「罵人家、打人家,都不要緊 ,掀人攤子,斷人生計,那不得跟你拼命。 」
故事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