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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面推进「阳光慈善」建设

2024-02-28社会

慈善公益报(史子集)为保障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印发【贵州省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要认真落实慈善法要求,实现贵州省内所有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在「慈善中国」平台上实名注册账户,并依法完整真实地公开信息。

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慈善培训、强化专项检查、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慈善宣传等5项重要任务。

制度建设方面,要求依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配套政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贵州省慈善条例】,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善款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年度报告等工作;指导督促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等各项内部制度;省慈善联合会要根据全省慈善事业发展需要和行业诉求,研究行业标准,建立行业发展长效机制。

慈善培训方面,要求举办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培训班,加大对市、县民政局负责人和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的培训力度;省慈善总会要发挥系统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

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民政部门将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对通过整改仍未达到法定信息公开要求的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大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慈善中国」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实现慈善组织在「慈善中国」平台实名注册账户,依法公开信息,依托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系统开展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与服务水平。同时以「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培树宣传慈善正面典型案例,营造「人人可慈善、人人参与慈善」「透明慈善、阳光慈善」的良好氛围。

根据部署,「阳光慈善」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2月为部署启动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3月至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开展立法、政策宣讲、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互查互评、推动整改提升等工作。10月至12月为总结推广阶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提升公益慈善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加强过程监管,及时总结归纳,切实开展好「阳光慈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