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星空 > 社会

超3小时未出地铁 乘客被「罚」15元?

2024-02-28社会

来源|都市现场

未经允许 请勿转载

地铁是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选

但因为超时被「罚款」

这事儿大家遇到过吗?

最近有博主发帖称

在深圳游玩期间

因为玩累了在地铁里休息

所以待了3个多小时

结果发现出不去了

最后缴了15元罚款

才出去的

地铁「超时服务费」这个说法,想必不少人是第一次听说。其实,早在2023年4月,深圳地铁就对此进行过说明,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自入闸时起超过规定时限的,乘客应当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但因运营单位原因造成超时乘车的除外。」

除了深圳,全国还有一些地方的地铁都有类似规定,各地根据线网长度的不同,允许停留的时限也有差异。比如,东莞地铁的时限为120分钟,而北京地铁里最多可停留240分钟,广州则是270分钟。

那么,南昌地铁有这笔费用吗?根据南昌地铁网站公告,乘客持票进入付费区后,须在180分钟内出付费区,超过上述时限,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车票金额不足时,乘客须补交超过部分票款。

南昌市民:不应该收,有些人他可能很困,他没有办法,只能在地铁里面呆一会。

南昌市民:没必要再收超时服务费,只要在地铁上下班的时间都没什么事,如果超过正常上下班,那就影响别人了。

采访中,另一部分市民则认为,在地铁长时间逗留属于占用公共资源,可以适当收取超时服务费。

南昌市民:应该收,因为地铁那么多人,人太多了,你一直滞留在地铁里面,比如夏天他们在这乘凉,把路堵住了,所以影响别人在路上的时间,影响别人的交通之类的。

南昌市民:3个小时,你已经从头坐到尾,从尾坐到头了,没有必要了,人家有这个规则,肯定是遵守规则比较好。

专家观点:理性看待地铁「超时服务费」

在江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月平看来,地铁除了具有交通工具的属性外,还因为空间有限,具有广泛的公共属性,因此,乘客在乘坐地铁时,不能只考虑个体。对超时服务费,市民应当理性看待。

江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 刘月平:地铁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空间是有限的,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如果大家都长时间逗留在地铁里面,对其他乘客来说,是占用了别人的空间资源,人流量比较大,客流密集,那么可能会产生一些安全隐患,这种收费规则有利于培养乘客的规则意识,也有利于地铁控制人流量,从而保障大部分乘客的出行安全和便捷,对于普通市民要理性看待这个收费规则。

刘月平认为,地铁作为运营方需要将该费用提前告知给乘客,同时注意做到服务的精细化和人性化。

江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 刘月平:这种收费规则除了贴在公示墙上,还应该通过手机、APP、信息等,用市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告知提醒市民,收费金额应该适当,特殊人群特殊情况,应该采取减免的政策,唯有这种精细化的服务,才能让市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也不会去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