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打预防性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为啥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了?」近日,有市民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发帖咨询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的医保支付规定是否有新变化。
市民张先生说,几年前,他带孩子在乡镇卫生院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时候,曾使用他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通过医保家庭共济功能支付了孩子的疫苗接种费用。
「今年,家里添了二宝,前几天我带二宝去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门诊的工作人员说,疫苗接种费用只能自费,无法通过医保支付了。」张先生说。
带着张先生的疑问,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均回应,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只能自费。
张先生的孩子前些年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张先生确实使用了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接种费用,这是为什么呢?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药服务科负责人彭翁平说,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将河南省二类疫苗接种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从当年5月3日开始,市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二类疫苗(2018年河南省二类疫苗招标采购目录内的30种疫苗)费用,可使用个人(家庭)账户资金支付,家庭成员之间共享使用。
这里提到的二类疫苗,就是非免疫规划疫苗。对普通人来说,目前市面上所有疫苗可分为两类:由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按要求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也叫「一类疫苗」;市民自由选择、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即「二类疫苗」,主要包括水痘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疫苗、四价和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等。
不过,该项地方性举措在实施没多久后就迎来重大调整。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明确,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3年年底,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作出解释,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费用不能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现阶段,我国还无法将医保支付范围扩大到非免疫规划疫苗等非治疗性项目。
答复中介绍,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作了具体规定,明确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办法】也规定,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同时我国进一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得用于支付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支出,如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费用不能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国家医保局表示,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支撑能力影响,医疗保障还要坚持保障基本,实行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保障水平。从现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当前基本医保制度只能立足于为公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现阶段还没有能力和空间将支付范围扩大到非免疫规划疫苗等非治疗性项目。(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博东 通讯员 杜芯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