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确不同于传统家畜,因为就对人类的贡献而言,狗远远比不上其它驯化动物。狗(不是狼)的一切,都是人类基于自己的喜好而强加给它们的,因为狼所具有的跟随性、群居性、服从性等特质,它们中比较弱小的种类,就被驯化成了狗。
在放牧、狩猎、看守、导盲等方面,狗能够做出相当的贡献,但远没到不可或缺的地步。
相反,狂犬病自古以来,甚至在今天,对于人类都是致死率最高的疾病之一。早在周代,我国的先民就已经认识到了:狗,会带来不可治愈的可怕疾病,在我国历史上「全城灭狗」的事例比比皆是。一个事实:直到明代,宰杀食用耕牛都是死罪。而狗,一直就是喜闻乐见的穷人肉食。注意:吃归吃,但不登大雅之堂。今天的不吃狗肉,不过是某些现代人根据自己的喜好而凭空幻想出来的一种偏执到变态的心理。我们的祖先一直就没这个幻想。300年前,你说:牛排7分熟来一块,狗狗好可爱不能吃。对面一个大嘴巴子糊你脸上:「你是外星人吧?吃牛不吃狗??」
吃狗的历史...源远流长...至少远超牛肉干。吃狗肉,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习惯和传统。
到了今天的文明社会,因为某些人的扭曲的心态:阉割、配种、圈养...等等残忍的手段,把原本品种没那么多的狗,弄成了奇形怪状的各种可怕的品种。沙皮、法斗、松狮、泰迪、贵宾、金毛...实际上都是畸形和怪胎,换位思考,如果高等文明,把你圈养起来,肆意配种,以得到他们臆想中的:长毛、皱皮、短腿、圆脸、细长...等等造型...可怕不?残忍不?
人啊,明明是最残忍的生物,却总作出一副很有爱心的样子。就好像:分明是自己肆意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导致近100年来有几百个物种彻底灭绝...转身又建立了动物园,人工培育人工繁衍,来保存那些所谓的珍稀动物。告诉你一个事实:根据基本的物种繁衍的基数和所需环境———大熊猫实际上已经灭绝。
我们对于狗,也是一样。比吃狗肉更残忍的事———就是你们这些浅薄无知温情爆棚,自以为有爱心的所谓爱狗人士。
狗的悲哀就在于此。原本那些还算威风凛凛,与人类的猎手们一起在丛林之中厮杀追逐的猎犬,与牧民们在草原上沐风节雨,奔走辛劳的牧羊犬,与战士们一起在疆场上追踪探寻,警示护卫的军犬...被一些卑劣的人类以爱的名义,残忍地杂交串种成了柯基、泰迪、沙皮、金毛等等这些怪胎,从而彻底沦丧...成为了:宠物!
宠物!这两个字,本身就是对于食肉动物最大的侮辱。在我看来,在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面前,还不如吃了它来得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