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权不权力的问题,而是可不可以的问题。
首先,所谓普通人,在捕杀流浪猫狗的时候,如何防止狗急跳墙?又如何保障自身安全以及周围群众的安全?不出事还好,出了事谁负责?
其次,所谓普通人,如何分辨流浪猫狗是否携带比如狂犬这类传染病?万一携带,捕杀造成环境污染谁来负责?谁来分辨?谁来处理?
最后,所谓普通人,如何处理捕杀后流浪猫狗的尸体?是否有能力处理?能否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
综上,应由政府出台法律法规规范流浪猫狗的处理问题,就算要捕杀,也应由专业人士处理,而不是所谓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