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改判!之前就通过王老师 @王瑞恩 的回答,关注到了这个案件。
对于原审法院判决肖某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体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是无法认可的。于是在王老师上一篇回答中有如下内容的留言。
今天看了再审改判的结果,和我的观点是一致的,认定肖某和体育公司构成共同侵权,体育公司承担80%赔偿责任,从补充责任改判为直接责任主体。
能够看的出来这样的结果,仍然让很多网友意难平,究其原因有两点。
先说第一点: 在这个案件中,很多网友代入了与本案无关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这样的身份关系。
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他人受到伤害而要替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话,这显然不能被大家接受的,法律也同样是这样认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举个例子,改编一下本案,如果本案发生在宠物店或者宠物医院内,肖某喂养店内动物便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如本案发生此种情形下,毋庸置疑肖某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