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跟麦子爸爸小时候一个院长大的朋友吃饭,他是一个干了八年的刑警。
当时我们走在去火锅店的路上,身边的电瓶车呼呼地开过。
麦子爸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一个歹徒,抢了东西或者伤了人,他骑着电瓶车从我身边开过,我可不可以一脚把他踹翻?
刑警朋友说,我劝你最好不要。
麦子爸问,那你呢?
朋友说,我也只能报警啊。
那如果你在执勤呢?你穿着警服呢?
我也不能去踹一辆行驶的电瓶车啊,我不能保证出手就一定能制服他,而且不管是他受伤还是我受伤,情况都会变得很复杂。
况且你哪里知道呼救的就是真实的? 他说他被抢了被伤了,你这边一脚踹翻电瓶车,结果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你是不是还要承担责任?
接下来他说,以后你们遇着这类事,你们的见义勇为就是帮对方报警,其余的事情交给警察,拖家带口的,别把自己搭进去了。
看到这个新闻,我都没有勇气点开视频看,我儿子小麦子才两岁,我不敢想象如果我失去他,如果是以这样的方式失去,我会怎么样,可能会不想活了。
这个男孩马上17岁了,他的人生还没有完全绽放就陨落了。那些爱他的人,尤其是他的父母,将会堕入怎样痛苦的深渊?
当我的孩子再大一些,大到可以独自去跟朋友聚会,打球,我一定会请他的警官叔叔郑重地跟他讲一讲,如何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对别人施以援手。
一边是狗,哪怕你叫它儿子,法律上它也只是属于你的财产而已,一边是一个年轻的生命,人命!
那些跟狗主人共情的?你们没事吧?你溺水的时候你看狗主人会不会让她的狗儿子来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