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封面新闻的回答邀约,作为当事人,事情发展到现在,说说我的心路历程吧!
坐月经历:
我一胎在月子中心坐月的经历确实不好,我当时入住的时候,月子中心在装修,下午2点半以后施工噪音很大,月子期间也没能休息好。加上宝宝多次出现吃奶无力、睡眠不足的情况及喂养奶量发生多次争议在他们向法院提交的护理记录及我方证据也已证明所述为事实,入住月子中心十多天后宝宝出现了「呼吸音粗」也是该月子中心驻店医生检查后的结果,但并未提醒就医,一直告知宝宝没发烧,继续观察。就月子中心提交的证据中包含了「医嘱单」,我的代理律师也询问过是否具备医疗资质,月子中心负责人回答没有,但是医生有资质。宝妈和宝宝非母婴同室,宝宝只有母乳喂养时间才来到妈妈房间。宝宝在月子期间出现头部抽动的情况,每次都是短暂的几秒抽动 。
离开月子中心后,发现宝宝头部抽动、哭闹的情况越发严重了,当时正在疫情期间,本来想着和宝宝的第一个新年可以一起在家跨年,但最终我们一家三口是在医院里度过了整个元旦假期,宝宝出院第二天又因为肺炎高烧不退进了ICU。宝宝首次住院有微信询问过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员育婴师是否有观察到宝宝抽搐的情况,他们的答复是没有发现宝宝有抽搐的情况,宝宝因为神经系统发育不完善出现的惊厥症状是正常的。后来宝宝通过医院治疗,很快康复了。
看着他逐渐长大,我们也开始了二胎计划。借着去其他月子中心看望朋友,我和老公也顺带考察了两家月子中心。就个人感受来说,酒店式一对一的母婴护理更优,至少宝宝在身边看得见,且酒店厨房供应的餐食及酒店的新风系统就整体环境而言都优于此前坐月的月子中心。上美团和大众点评网看了看柳州的月子中心,几乎全部零差评。这让我心生疑虑。于是在小红书发了帖子,希望收到来自宝妈的真实评价,规避一部分「王婆卖瓜」的假象。帖子一出,很多宝妈都就自己的坐月经历进行了分享,看到一些宝妈的评论,我基本都会进行回复。
一张传票让我只能暂时放弃二胎计划
我接到诉状时,就月子中心陈述帖子下方的评论内容,明显与月子中心向法院提供的截图不符,法院居然会准予立案,匪夷所思……而且大年二十八送传票,等年过完举证期也快过了。咨询了一下律师让我先去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看到差评后第一个行为就是将我个人信息公布,我向平台举报后,平台处理了评论,被说成我删除了评论。当庭我律师问原告是否存在公布原告个人信息情况,月子中心负责人说不了解。
我对判决判定不侵权的情况下,要求我删帖并支付全部案件受理费的决定有些疑惑,于是上知乎来发问,希望有相关法律界的人士以专业的视角客观看待这个判决,从中也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
意外的是,突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在此谢谢知乎和各位法律界大佬的回答,让我有了上诉的信心。我也相信我大柳州会在二审做出公正的判决。欢迎大家来柳旅游哈!我们的螺蛳粉经营者不会因为你们在网络上差评就告你们的,放心哈!
就判决删帖有一些自己的观点:
1.判决书没有点出具体不当言论是哪些。我和我的代理律师在接到判决书后重新查看了所有评论,并没有发现存在恶意贬损或侮辱原告的内容。
2.判决书中查明事实的表述中说无法看出网友评论是否在原告处消费过,而到了认定自然段陈述变成了很多并未在原告处消费的网友,前后矛盾,且网友是否在原告处消费是如何立案侦查出来的结果?我有点懵……
3.法官在庭审时,也问原告诉状提及的几名当事人的案卷在哪里?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来。既然已经将网络平台一同起诉,可以就原告认为的「不实言论」追加当事人。月子中心负责人说很难找到其他网友是何出此言?以非法途径获取我本人信息且在评论区公布后进行起诉,本身行为在我这里就是不做好。不是威胁是什么?
4.我作为小红书的用户如果发现有恶意言论,我会直接向小红书平台举报,平台判定有问题就进行处理。任何网友在发现不友善的评论或者违规评论都是可以向平台进行举报的。小红书代理律师在一审答辩过程中也是坚持不删帖的,给小红书坚持正义,维护用户言论自由点赞。因为平台作为被告,依据一审判决只能暂时处理帖子。
5.既然判定帖子和发帖人的言论不构成侵权,以其他网友的言论来要求发帖人删帖,合情合理吗?如果评论区真的有某些评论侵害月子中心的权益,责令平台删除评论即可,删帖会将帖子连同两百多条其他宝妈和网友的评论删除,这是否已经违背【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消费者本身也应当注意自己在网络上的一切发言,人人都是消费者。只有正常的表述不满意的消费经历,不带辱骂、诽谤、夸大事实的进行阐述,才会获得法律的保护。国家和法院也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消费者提出意见和建议,而不是靠删除「问题」来营造一片大好的假象。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领导人也表示过红黑榜的意义,为什么我将商家的侵权行为进行举报会不予立案呢?地方市场监管局的回复是不在其职权范围内。消费者真的能轻轻松松维权吗?非也。
7、母婴行业关乎祖国的未来,希望经营者能够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将自己的服务质量与水平提高,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给新生儿及产妇,而不是等出现问题的时候想方设法撇清责任。在此希望市场监管、物价局、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月子中心的监管,早日制定规范和约束条例,而不是等消费者遭遇不幸后让消费者走司法途径维权,毕竟产妇随身携带摄影摄像设备坐月不太现实,维权更是难于上青天。央视也曾报道月子中心护理人员不专业导致婴儿死亡的案例,即便消费者官司赢了,也无法抚慰十月怀胎母亲的失子之痛,哪个做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呢?祖国的未来也要靠这群孩子们不是吗?
商家面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或者差评时,如果能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所有商家面对差评的时候都给消费者「严重警告」,只会让更多的消费者敬而远之。不如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上,想办法如何把差评扭转成消费者心中的好评,而不是一出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打压消费者的声音,任由商家胡作非为的话,行业如何向好发展?花高价买罪受,换谁都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