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些傲慢,确实需要给予一个教训。
2、对方家长的「头衔」、特殊「身份」, 一般不会为案件处理带来任何好的结果 。
3、目前,提供的信息,掌握了对方家长、对方小朋友(身份信息), 即是具备可以起诉的被告信息了。在法律上,对方小朋友、对方小朋友家长即是案件诉讼中的共同被告。
4、诉讼打官司,最为重要的是 收集固定合法有效的「证据」 ,即是要调取学校监控视频拍摄到的 事件过程的「完整视频」 。因此,学校的监控视频 ,建议务必复制或是留存好该「视频」副本,否则,一旦视频遗失 , 事件过程无法说清,则可能会导致案件事实不清,你方作为原告举证不利,定会承担不利后果。
5、你方发动的诉讼, 性质上属于「侵害健康权」纠纷 。最终责任承担方式, 肯定就是赔偿损失 。那么,你们的 损失范围如何确定 ,主要 在于治疗方案的选择 ,以及 实际支出的费用 ,还有陪护治疗产生的误工费用等损失。因此,对于损失主张,可能需要做相关法医鉴定,给出具体法医鉴定意见。当然,如果依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标准构成「伤残」, 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6、以上分析,供参考。若为有用,不枉费心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