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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交流」省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2024-07-29新闻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颁布至今,已经历4次修订,发展演变了5个版本,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已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决心和坚强意志。
【条例】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纪律保障。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增强肌体免疫力、生命力的根本所在。党从成立之初,就把严明纪律当成自我革命的生命线。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共有十五条,其中涉及组织纪律的就有五条。党的二大通过的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全文一共六章,党的纪律作为第四章单独构成一章,规定了9项纪律,并在【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又规定了7项组织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就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将党章的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坚持系统观念,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坚持严的基调,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条例】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经验总结。党的百年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自我检视和自我提升的自我革命史。党的自我革命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任务,这就需要我们回顾历史,总结固化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自2018年【条例】修订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党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同时,积累了许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将「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作为要求和经验写入规定;聚焦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充实完善违纪情形的内涵和外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如,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的问题,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将原来一些适用相关纪律兜底条款处理的违纪行为逐一细化,完善为具体的纪律条款,给党员干部划定的行为边界更加明确,纪律标尺更加清晰。又如,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第126条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条例】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在责任全链条、管理全周期、对象全覆盖上持续用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条例】的学习贯彻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应有之义。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应当以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促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应当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讲话,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学好【条例】这个看家本领。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推动准确定性量纪执法,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编发指导案例、加大业务培训,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畸轻畸重、处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执规责任,推动党员干部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
总之,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条例】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全面理解【条例】丰富内涵,准确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文章来源/【当代贵州】2024年第29期
海报制作/张蕊
编辑/方年玉
二审/周芸吉
三审/梁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