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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为何乐意去副省级城市任公安局长,关键在两点

2024-01-11新闻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在一省公安系统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人」,权力地位不言而喻。

一般而言,地市的公安局长能够调任省厅的普通副厅长都可视为擢升,再由副厅长更进一步转常务是基本规律,几乎没有从地市公安局长一步到位常务副厅长的可能,常务副厅长更不可能去地市担任公安局长,哪怕是省会城市。

但是副省级城市是例外。如果有机会转任副省级城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也会乐此不彼。难道省厅常务副厅长还不如副省级城市公安局长含金量?

从行政级别看,省厅常务副厅长是正厅,副省级城市公安局长因为按惯例都由副市长兼任,也是正厅,在级别上不管是常务副厅长调任副省长城市公安局长还是反向调任都没有变化,谈不上谁更有优势。

但是论实权和发展前景,二者高下立判。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虽位高权重,毕竟只是副职,大事小事按程序都需向厅长汇报,没有绝对的决策权。而且,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名义上可以代厅长主持厅务,实际上厅里的各项事务都由分管领导,常务副厅长不是得到厅长授权,很难插手其他副职工作。常务副厅长的尴尬就在这里,上有正职管着,平行有其他副职制约,对下又不能管得过多过细,岗位看起来相当吃重,真正的权力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豪横。

副省会城市公安局长不一样,他是一把手,手握一个城市公安机关数万名公安干警(包括辅助警务人员)的管理权,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岗位含金量可想而知。而副省级城市又不同于一般地市,人口规模、经济体量都是巨无霸的存在,担任副省级城市的公安局长意味着可以拥有大量的经济社会资源可以调动,论权力即常务副厅长都难望其项背。更何况,副省级城市公安局长还有另外一重身份—副市长,在主管公安工作的同时,一般还会分管或协管信访、消防、应急等工作,权力触及公安之外的很多领域,在局部范围内岗位影响力实际上远超常务副厅长。

至于发展前景,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几乎是一省公安干警的天花板,到了这个位子下一步就是等退休,很难再有机会转岗地市担任主官,更鲜有直接交流外地提拔担任公安厅长、法检「两长」的机会,晋升空间已经相当有限。而副省级城市公安局长的发展空间要宽泛的多。横向,他有一定机会转市委常委,脱警入仕主政地方,进而走上更高层面。不出走公安,副省级城市公安局长也有很大概率直接提拔,交流到外地担任省公安厅厅长,进入副部级序列,上升通道明显要好于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这点从近年来不少副省级城市的公安局长调任外省担任省公安厅长可以得到印证。而这,或许也是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最看重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