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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推动新一轮「房改」,明确提出「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如何解读?

2023-10-27新闻

我不认为这是新的一轮房改。

原因一,无论是14号文的那一个目标,都是之前的房地产政策方向的延续,没有制定新的目标。

「14号文」明确了两大目标,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目标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最早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可以追溯到1994年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购置型保障房制度落地,近期的政策也可以从今年的老旧小区改造算起。

目标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更是在近几年的疙瘩回忆中反复提到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要点与方向。

原因二,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不可能没有具体的执行办法,因为改革是全新的,落实下去是没人知道该如何操作的,而这一次:

「14号文」提出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筹集、保障对象和标准、配售和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具体执行办法由各地城市政府制定。

各个城市在这两个目标上是理解充分的,是见过的,是可以放心交给地方的,不是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综上,不认为这是新的一轮房改,而是既有政策的延续。

解读方面,一并说下:

1.保障性住房的推广和稳房价的目标有些冲突,毕竟一个是提供比市场价低得多的房产,一面又在稳定市场上的商品房房价,属于既要又要。所以在执行端,应该是一线和部分二线着重来推保障性住房,其他城市着重稳房价与地价预期。

而这些少部分城市,就是文中提到的「 300万以上城区人口城市 」,包括了: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南宁、石家庄、厦门、太原、苏州、贵阳、合肥、乌鲁木齐、宁波、无锡、福州、长春、南昌、常州。

2.原本这一轮的房地产大调整,可以通过让人口和资金回到二三四线,让中国城市均衡一些发展。但推广了保障性住房的话,人才和资金还是会留在一线,强者继续恒强。

个人层面有一点失望,但尊重政策,当下的中国,还是这35个大城市更好,从普通个体城市选择的角度,也支持大家在这35个大城市中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