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星空 > 新闻

为什么有些基层干部会不通情理,不会事急从权嘛?

2022-11-03新闻

不是基层干部,但遇到过几次声称「事急」的,还是非常急。

一次是某个J人,要卖房子,声称只有几个小时假,非常非常着急。但经审查,其提供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是假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想一个人偷偷卖了,还提供了一个「领导」的电话,幸亏我根本不信。

一次是一个老上F户,要继承其妻子的房产,非常着急,又是找这个部门,又是找那个部门来施加压力,并且和我们大吵了一架,又嫌态度不好,又嫌慢,它提供了他岳母死亡的证明,但经核实,它岳母健在。这一下子,没有任何部门来给它「撑腰」了,还得老老实实按规定办理。结局很无奈,我们得上门卖笑给人家办理,谁让人家是大爷呢。

绝大多数的日常业务,到不了十万火急的程度,但如果一个人表现的非常急,那只能是事出反常必有妖。

按规定办理,都是战战兢兢、步步躲坑,再事急从权了,那估计就得进监狱了。我很通情达理,但我不是傻子。不要挑战人性,制度远比人性更可靠。

更新一下:上周遇到一个小领导,说他孩子的房子要卖,但他孩子在外地,我们告知让他们孩子到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即可,但他不愿意,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在本地见不到他孩子,我们不受理这个委托。他让我们给他写一份委托书模板,看在多年的关系上,我们就给他写了一份委托书模板,电子版的发给他了。谁曾想到这周,他就带着一份假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卖他孩子的房子,然后不出意外地就被查出来了,委托书模板用得还就是我们给他写的那一份。

差一点成为「垫背的」,幸好,我们没有「事急从权」。

今天,几个人声嘶力竭的称他们母亲在医院住院,已是植物人,医院已经出具证明说他母亲不可能再醒过来了,他们没钱给他母亲交住院费用了,要把她母亲名下的一百多万提出来救命,仿佛晚一分钟就不得了。我就告诉他们,钱可以提出来,但提出来之后要提存到公证处账户,由公证处和医院直接结算,钱不经过他们的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们不办了。这是一个事急从权的救命措施,不大符合规定,但风险可控。谁知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