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sir在线定责。
先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从小车的行车记录仪来看,道路视线无遮挡,斜穿公路的电动车已经暴露在小车驾驶人的视野中,且此时双方距离还是很远的,对于坐在左侧驾驶位的驾驶人来讲, 明显存在疏忽观察 ,而导致错失制动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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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据我的经验,大多数是驾驶人看手机,拨打电话,或者聊天,或仅仅专注于自己行驶的车道前方有无车辆。 这种可能与驾驶人在路况良好的情况下更加突出,更加容易放松警惕 。
道路限速70,小车车速86,超速不算严重,属于一般过错。而反观电动车方斜穿公路,严格来讲可以定性为逆向行驶,逆行在事故认定中,是属于严重过错,在路权上,安全原则上都是不占理的,责任划分时会被优先考虑。换句话说,本来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的,你却如期而至。
综上,我认为在小车方不存在严重过错行为的情况下, 电动车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小车方次要责任 。
而题主提到的电动车属性鉴定中,鉴定结论显示超出电动自行车的参数,在现行的交通法并没有如此细致的规定,属于空白地带,最终套用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取决于经办交警部门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