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受大哥之托与另外一伙人——以喇叭为首的三五人一同去抢劫珠宝工厂,因阿华喜飙车,车技佳,因此由他做行动接应。岂料中途事态有变,忽逢警察巡逻至此,眼见喇叭等人即将「收获」归来,警察却在此停车,在旁吃起了早点,事态紧急,他必须将警察诱离此地,方能使同伴脱身。于是他故意开车冲撞警车,警察见之自然立即请求支援,须臾间附近的警察纷纷赶至,警察对阿华穷追不舍。但他们的车技又如何敌得过阿华?他亦对警察十分不屑,心知他们绝无可能追上他,是以匆忙将同伴放至安全之所,又独自开车诱敌。不料阿华在逃亡途中,不慎撞上一辆大货车,幸而人未有大碍,只受了点小伤。此时警察将其前后包围,混乱之中阿华随手在路旁抓过一人充当人质,以此相要挟。而人质忽逢此劫,被吓至花容失色。原来那人质便是女主角JOJO——由吴倩莲扮演,此部影片是她出演的第一部电影。我始终不觉吴倩莲漂亮,她皮肤黑黄,眼睛不大,身材亦极其普通,似是与「美人」二字毫无「干系」。然她眉眼间透露出来的那一股倔强,却极为独特,引人玩味。我曾几度将其误以为是李安导演的电影【色戒】中的汤唯。想起李安导演的【饮食男女】,原来他早已使用过吴倩莲,只觉有趣,导演们好似极其喜爱使用相同气质的演员。不知他们本人可曾发觉,抑或其实他们是刻意为之?
说回阿华,他因挟持人质,警察不敢贸然动手,他借此逃脱。一个是罪犯,一个是人质。如何会料想到这样的二人竟会产生爱情。可爱情是怎样降临的呢?许是喇叭等人欲开枪杀JOJO,阿华奋不顾身相救她之时;许是阿华见JOJO衣服被撕破,狼狈不堪,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却又装作满不在乎地将外套仍在她身上之时;许是阿华粗鲁地替她戴好头盔,野蛮地将她的双腿分开,让她跨坐在摩托车上之时。许不过是那一瞬之光,JOJO便芳心触动,不顾一切地爱上这个男子。却不因他穷,亦不嫌他的身份。少女之爱总是真。
阿华本因将JOJO杀了,以免留有祸害,日后被其揭发。但他没有杀她。即便他曾向众人保证他会解决掉JOJO,不留痕迹。可是他终究心存善念,不忍如此加害这个无辜的少女,甚而他还亲自送JOJO回家,那样霸道又温柔。JOJO回至家中,并未报警,然而警察通过她遗失的手提袋寻着了她。警察将当日所有的罪犯人员一并抓回警局,自以为稳操胜券,只消JOJO指认他们,便能将其全数定罪,不禁得意洋洋。可是JOJO已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不只未指认阿华与同伙,甚至已爱上阿华。她亦从未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与自己的世界迥然不同的男子吧?爱上一个曾用枪指着自己脑袋之人,委实荒唐。然而人生本就荒唐。
警察纵使心中愤懑,却对JOJO毫无办法,只得不胜其烦地让其拼着罪犯的五官样貌——JOJO自是信口胡言。直至华灯初上,方才让其回家。然而喇叭等人岂会就此放过JOJO?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威胁」的存在,倘若她一时松口,他们便全数入狱,绝不能冒这个险。只有死人才闭口不言,只有死人才能将秘密长埋地底。只有死人。于是喇叭派手下之人去加害JOJO。忽现凶徒,JOJO惊恐万状。便在此时,阿华出现。JOJO看见阿华,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不知为何她总觉阿华在她危难之际便会出现,也许他是她的守护神。一定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