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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之前,「麻醉知情同意书」在实践中优先请产妇签署还是优先请家属签署?

2021-06-13知识

想多了…

我们平时写的麻醉同意书,以 本人签字 为最佳, 直系亲属 优先,直系亲属到不了的,远一点的亲戚甚至朋友也行,不过这种基本都要补本人签字。

除了完全丧失民事能力,意识水平很差的病人, 本人签字是决定性 的。

同理也应用于医疗决策的知情同意—— 这个手术你做或者不做,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至于你家里人同不同意,这是你自己家的事,「按理」来说,你签了字医院应该无条件给你做。

实际上,至少我遇到的产科病人,只要自己想打,签了字我们马上打, 婆婆嘀咕什么我们都当放屁。

可问题是 ,这样也是有代价的。

我们医护人员会付出代价。

很多人不讲道理, 自己家的主意拿不定意见不统一,转头扯皮告医生告医院。

特别是妇科产科,涉及到女性生育能力的,那是扯皮重灾区(很遗憾,迄今为止,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社会 仍有相当共识认为女性的生殖系统是家庭重要财产,需要「当家人」拿主意)。

比如生孩子大出血,迫不得已切子宫救命,患者老公当时不吭声,回头出院了来扯皮说以后要不了二胎你毁我幸福家庭。

比如宫外孕马上输卵管要破了,切除单侧附件,几年后生不出孩子投诉都是你手术做坏了。

又比如题主说的无痛分娩,打了分娩痛缓解了,过段时间带娃累坏了腰,控诉是背后扎针扎坏的。

这种情况,扯皮就扯吧,反正我们做事救命问心无愧。

但很多病人啊,

唉。

她知道你的决策是对的,知道你是为了她的安全,知道你在为她缓解痛苦,知道你为她承担风险。

但回头告你的时候,她不说话不吭声,甚至当帮凶嚷嚷当时头脑发热被你「忽悠」签的字。

你能怎么办?

只能苦笑着暗暗锤自己一顿,下定决心: 下次绝对绝对绝对要让病人的老公和婆婆都把字签上。

你说,这代价最后是谁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