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倒霉,但更倒霉,还是那些预售期买的业主。
预售这块我是没做过,但是烂尾楼的不良资产我是做过的(做的不多不太熟)。按照偿付优先级,施工方的优先级是靠前的。如果是一般性投资人,那妥妥的是劣后。但在预售这个场景里,我也拿不准,但印象里,他们的优先顺序比较靠后,没有施工方的优先级高。我也查了一下百度,好像,工程款的优先级比预售业主大。啧啧啧。也就是说,偿付资金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先偿付施工方,如果还有余才会向下一级支付,每一级里面也有一些小的优先级区分。
我给大家解释一下,假如,欠施工方2000万,预售业主这边总共200个,有的是贷款有的是全款反正一共预售了1个亿。那现在开发商破产现在手上就5000万,按照优先级是先付施工方那2000万。剩下那3000万填不满那1个亿,那就只能先开业主大会确立赔付方案,如果都通不过不了,那就是按照登记顺序赔付,3000万付完,其他的就等着吧。大概就这意思。
一般来讲,好好做项目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正常做项目,没盖顶是不能预售的,开发商会优先搞一栋盖顶去预售就是因为不能总欠着施工方的账,不给钱凭啥干活。第一批预售的钱就是拿来给人家施工方填账的,不然,就不要想其他的楼了,根本不会给你干活的。也就是说,预售之后,施工方就拿到钱了,除非,预售也不理想or开发商耍赖甚至跑路。
但是现实就是这么魔幻,就是有那种预售了,也不不付款给施工方的,那是因为开发商真能忽悠吗?不,这里头有事儿,要说这块我觉得其他人肯定说的比我精彩,我就不献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