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过去,把老虎撞开,然后一看,母亲还有一口气赶紧送医院抢救,我做了好人好事,又是幸福的一天。
然后,她女儿和动物园来找我了。我说甭客气,都是我应该做的,奖金打这个账户。
动物园说,你涉嫌开车撞死老虎,要赔XXX万。
我说我是为了救人,是紧急避险。动物园说, 第一 ,你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要你救了吗。他妈难道喊救命了吗?女儿补充道:没有。 第二 ,你有证据证明情况危急到必须靠开车撞死老虎来避险吗?我们动物园扔一块加盐牛扒就搞定的问题,你非得开车撞死国家保护动物?
我辩解老虎都扑到她妈身上了,不撞飞就要把她妈吃掉了。
然后女儿拿出录音笔,显示录下了我刚刚的那句话。女儿说,你已经承认你的罪行了,老虎都扑倒我妈身上,你撞飞老虎自然也就撞到我妈。因此,我妈多处骨折,内出血,内脏划伤,最后不治身亡,与你开车撞她有直接关系。因此你必须赔偿我妈部分医疗费和丧葬费。
我气的报警,结果小姑娘叫了几百个人堵我大门。
警察来了大吼一声,你们干嘛!擅闯民宅吗?
小姑娘脖子一梗,他撞死我妈,我和乡亲们要找他讨个公道,要赔X万。
警察说,真撞死了?我看看死亡通知书。哎,我说小伙,算啦,死者为大,X万也不多,你赔给人家算了。打官司又花钱又花时间何必呢?
动物园还在一旁嚷嚷,他还撞死了一只老虎!群情激愤,我百口莫辩。
突然醒来,走神了,咦,原来我还没撞啊,好险好险,熄火睡觉。
初中的时候,老师问过一个问题。一个火车快速开来,铁轨上有五个小孩玩。你有机会拉一个变轨器,让火车开到废弃通道上。废弃通道只有一个小孩在玩。
然后问我们拉不拉,说这叫什么人性的考验,大家噼里啪啦谈论半天,还吵起来。
因为影响我上课睡觉,老子拍案而起,说 谁手贱拉变轨器就是故意杀人罪,老子不跟上刑场的傻子探讨人性。
全场鸦雀无声。
好吧,想不到这里这么多白宫幕僚,言之凿凿,仿佛亲眼看见小布什下令打掉飞机。
同时我也发现我当时作为一个中二学生,跟美国政客有差距。
这道题的正解是, 眼睁睁的看着火车撞死五个小孩,然后赶跑那个废弃车道上玩耍的小孩,然后把变轨器拉向废弃通道,控制表情,记者和救援人员来的时候跪地嚎啕大哭。我已经不计较个人生死荣辱利益得失努力扳变道器了,为啥就晚一步啊!
其实电车问题算什么人性的考验。 你在高速公路上开大货车,突然蹦出一家五口冲上高速。刹车四死一残,不刹车五个全死。刹不刹车?这才叫人性的考验。
我一个政法委的公务员还用得着诸位提醒法律问题?对老百姓而言但凡要闹到法律层面的事情,压根就不会选择做了。
法条上应该怎样跟实际会怎样根本就是两回事,尤其中国基层法院的素质导致一审各种奇葩判决都有,然后二审才出来拨乱反正。至于二审有没有奇葩法官谁敢保证啊?
例如某真实案例,缉毒警没绩效,就往出租车后尾箱扔了一麻袋毒品,然后把出租车司机当毒贩抓了。
一审死刑,二审发现端倪,拼命核查清楚才大白天下。但是无辜的出租车司机已经当了三年的死刑犯嫌疑人。
所以一看看这个问题下的大律师们可不可笑?这种小伎俩根本没法栽赃,你给我几十万律师费,我保证让你脱罪。
所以什么紧急避险,不掏个几十万请律师根本不可能讲的清楚。掏个几十万找律师帮我伸张正义我不如赔个几万拉倒。赔个几万拉倒我干脆不救拉倒。
人家是无忧劫,讹到就是赚到,不要脸就行。而被讹的是生死劫,最好结果不过就是脱罪,还要浪费巨额的时间成本上法庭。
你说,惹着个事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