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有节课让我大受震撼。
路上有个人除了车祸,你去救他,由于堵车,你没送到医院,他死了,你什么责任?
罗老师讲,当你去救他的时候,你就有救助义务,所以他死了,你责任很大。
我当时觉得很神奇,我救人还错了么?
罗老师讲,你去救人,没救活,你就错了。即便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的,你也错了。因为你没有考虑客观原因所造成的问题。
我看视频的时候其实很生气,这不是告诉我们不要去救人么?法律难道反对见义勇为么?
罗老师接下来仔细的讲了这个问题。法律不是不鼓励见义勇为,而是不鼓励盲目的见义勇为。路上有个人出了车祸,你应该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专业的团队会比你更高效。
这个案子是一样的,附近的车辆如果去救,女子和母亲出了问题,这个车辆的主人是有责任的。但是如果不救助,是没有责任的。
动物园遭老虎袭击,身亡。这个是需要找动物园赔偿的,而不是找旁观者。当你从旁观者变为救助者的一刻,你就有了救助义务,你如果没有专业的技能,保证一个良好的结果,那你就要担责。
只要这个良好的结果,取决于法律和这两个当事人的判断。
我希望旁邊的人都是,我能力不夠所以不去救助的想法。
而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更新:评论区越聊越走歪。别杠,杠我就删。
法律只对人做最低的要求。
女人被老虎追,我是路人,我不救,我不会被追责。
你去救她,救到一半发现你救不了,放弃了,你就要担责。
民法典说见义勇为造成不良后果不需要担责。是说你去做了,你没做好,不许要担责。而不是说,你去做了,你做一半放弃了,不做了,你不用担责。
你去救女人,打老虎,打不过,女人被咬死了,你没责任。
但是实际情况是,你去打老虎,打一半,你怕了,不敢打了,扔下女人跑了,跑的时候还拉了女人一把,女人摔了一跤,你说你担责任不?
你开车去撞老虎,老虎跑了,女人没躲开,你撞死了女人,你算不算过失杀人?
还是那句话,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我不希望大家是因为女人会敲诈你,你不去救她,我希望的是你知道自己救不了,不愿上去添乱而不去救她。
此中利害与良知,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第二次更新。救人的方法。
我们不是一个人生活,我们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生活在社会中。
评论区有人是很反感我这种不鼓励去救人的方法的。因为他们理解有误,当然我之前的论述不够完全也是问题。
我要说的是,我不是不鼓励去救人。我是不鼓励去盲目的救人。
司马光砸缸,司马光跳进缸里面捞小朋友可能么?他也是小孩子啊。为啥我们觉得司马光牛逼呢?他想到了一个完美的方案。砸缸。刚砸坏了要赔么?要的。但是缸于小孩子也是一种危险物品,导致小孩溺水,也是有责任的。
回到路上有人受伤,救不救的问题。
答案是救,但是要合理的救。一个瘸子背起伤者就往医院跑,你说是不是捣乱?
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我在路上遇见一个伤者,怎么办?
我会先打120,然后打110。告诉120在什么地方,告诉110是什么情况。
你说让我去扶起来,我不敢。不是说我怕他讹诈我,仅仅是因为,我害怕造成其他问题。因为存在某些伤者是特殊疾病,不能动的。我不是医生,我不了解的情况,我不能擅自行动。
就这么简单。
我如果在马路上出了问题,希望大家帮我报警,叫个救护车,我就十分感激了。
一个人的力量是永远比不上一个社会的力量。
见义勇为永远是值得夸奖的。但是,勇敢不是鲁莽,更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