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偷偷走了一位农民伯伯的救命钱,一家老小的支柱没了,应该判几年?你想他被判几年?
你的朋友,从小到大一起玩的朋友,刚刚当了父亲,充满正能量,一大早被醉汉撞死了,应该判几年?你想他判几年?
你的家人,一个姐姐或者妹妹高三了,孝顺懂事,全家的掌上明珠,一天夜里被几个十四的小流氓奸污了,应该判几年?你想他判几年?
青春少女被毁容,施暴者判不了多少年刑期,女孩的脸永远枯朽的像一块树皮。
一家的支柱被撞成残疾,没有多少赔偿,对方坐几年牢出来还是一个青皮。
一个小男孩被疯子当街捶死,疯子依旧在精神病院里有吃有喝,还有阳光和玩具。
别给我谈什么「法律的意义是改造而非惩戒「,说实话,我自己写上面几个例子的时候,我恨不得拿个刀把这几个人囊死,开泥头车创死,一拳一拳把他们打死,丢到水泥搅拌机里打成桩子沉江里。
真的恨的咬牙切齿,但是也知道他几年后出来了我们不应该歧视。
民众想想而已,我们普通人真的看到犯人吃枪子还是难受,看到他死前的求饶还是会怜悯。即使是被害人的家属一般也没办法真正「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王小波说「一切愤怒的来源于自己的无能「。
所 以我们希望重刑。我们恨犯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也恨自己没有勇气自己私刑,所以我们会去想,想「重刑「。想执法机构给他们更重的惩罚,让我们心理上得到安慰,想那个犯人更痛苦,以缓解自己当初的无能为力。
至少,至少让我们骂两句吧,因为我们的良心劈成了两半,一半理性的认同法律,一半恨自己只是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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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最近的一个个社会新闻就一肚子气,除了说两句「赶紧毁灭吧「安慰自己,除此之外没有办法。那些疯子,混蛋,下水道的臭虫,挨千刀的,要下地狱的家伙。你们最好笃定这个世界是唯物的。至少我在某些瞬间希望这个世界真的有地狱,让你们付出代价。
看到了吗,上面这段就是我的无能狂怒。
10月12日补——————————————
这两天陪家里老人住院,聊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我的答案所描述就是一个普通人旁观者的情感,当然这些想想有些人的确会报复回去,人间的事情很奇妙,往往就像多米洛骨牌,一个罪恶带来可能是更多的罪恶。
正如一位朋友评论道「小偷也不知道是救命钱啊「「小偷也不知道自己会造成那么大的后果啊「可能就是「吐口痰摔死了人「
讲两个亲身经历的事情。
一次是在陆军医院门口(湖北人都清楚),一个老太太跪在路上求小偷还钱,大冬天一个瘦弱的老太太穿着农村常见的梅红色外套跪在地上,求小偷还她儿子的救命钱。路上人来人往,她也不知道谁是小偷,只是不断的喊着,求着,旁边的保安怎么拉怎么不起来,老人家以手跄地,甚至磕头。撕心裂肺的哭声,不知道能不能让那个小偷回头是岸。那个时候是10年左右,我第一次如此恨一个人,即使我是一个旁观者。
第二次是在公交车上,一个中年妇女打着自己的老公,他们是汉正街的小老板(汉正街再次在答案里出境,就是一个批发贸易的集散地),那个时候小老板们还没有发财,很多人是借钱做点小生意。那个妇女一边骂一边哭,说她老公是个「苕「,钱都保管不好。就在公交车上,女人没有任何体面,用最恶毒的话咒骂着小偷。司机停了车,大家都接受了夫妻俩的检查,但是小偷早跑了。
大家建议他们现在下车报警,他俩说要把货先搬到店里别人急着要。那个女的就伏在大编织袋上,一下一下打着自己老公的腿,她老公一言不发只是一下一下拍着她的肩。整个车厢沉默无言,只有低低的啜泣声和不知道从哪个角落传来的几声叹息。
写到此时,我也知道说些什么,唯有求天下坏人莫要作恶,放下屠刀,回头是岸。不然不是不报,结果可能比「偷盗剁手「更酷烈。
写的很暴躁,但是请大家审题,为什么这些人会有「重刑「倾向,而是不是他们这种倾向对不对。我谈的就是一些事情给人的直观感受太强烈,以至于很难理智。
就像我说「我们也知道他们出狱不应该歧视他们。「,那位老太太的钱找不回来,假如小偷被抓了,如果是初犯,三五年就出来了,他要是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为社会做贡献,我们可以不歧视他,但是那位老太太还是恨他,我们也能理解。
就像强奸杀人,现在改到了12岁,我们大家很开心。原因在于这种恶性事件有些未成年犯罪了,曾经让我们束手无策,又心疼又生气甚至又恐惧。社会的这种情绪需要出口,但是我们不是法官,没有经历过完整的法律教育,更不可能去把犯罪者打一顿,所以在互联网会更倾向于「重刑「,来安抚自己。
我们有面对这种恶性事件发泄情绪的需求,有对某种「额外正义「制裁「邪恶「的渴望,有对受害人的移情,有对犯罪者的恐惧,这些是正常的,合理的。甚至说法律的进步本来就与我们民众息息相关。
简单粗暴的批评民众不够理智是一种傲慢,民众不是傻瓜,也不是只有精英有判断的能力,只有看清楚民众情绪的来源,明白了民众的需求背景,才有资格对群众发声内容做出评价。
11.20
最近的新闻也是无语,不是我们有什么倾向,是结果不讲理,至少不讲清楚理。
我们除了生闷气还能怎么办呢?把坏人抓起来打一顿吗?
不能用舆论干扰司法公正,但是不要忘记了,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谁赋予法律以权威,谁同意法律的通过。
为什么要直播庭审?为什么公开信息?普通公民也有着监督的权力和义务,每一次案件的判决都代表着对社会风气的导向。同时民众讨论并积极发声本来就是每个人的义务。
不能说只让那些「公共知识分子「发声为「死刑犯「争取减刑,而不让老百姓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呼吁为犯人减刑并不值得骄傲,希望对犯人重刑也并不可耻。意见不同就充分讨论,不用打着「暴民「的旗号封我们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