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户幕府和藩国财政困难的原因在于财政体系的不完备(税源少且主要为实物税)和财政支出的陡增(镇压农民起义、应对夷人和西南诸藩扩充军备)。
1.幕藩体系
所谓幕藩体系,就是以幕府为最高统治机构,征夷大将军为最高统治者,幕府掌控着全国最好的土地、工商业城市和货币铸造、对外贸易等权利,并将剩余的土地分封给二百多个大名。将军的领地被称为「天领」,而大名的领地被称为「藩国」。
一方面,将军对各藩国大名有着严密的控制,将军可以在其能力范围内增加、削减和迁徙大名的领地。且各藩国大名需在江户和领地之间轮流居住,并将妻子留在江户作为人质。
另一方面,作为将军臣属的大名,在自己的领地上也拥有一定独立的军事权力和税收权力,其麾下的武士和治下的百姓作为他们的臣属也仅对其效忠。
大名以下的民众被划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称为「四民」。其中的士即武士,拥有担任官职、受领俸禄、称姓带刀的权利,是统治阶级的一员。而农工商则作为被统治阶级,进行了分工和分离。
2.幕府的财政收入
幕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天领的年贡、口米、三役、运上、小普请金。
年贡即地租,在江户幕府初期为一俵米纳三斗七升,可用金替,享保十三年后将收成的一半作为年贡。
口米即人头税,一俵米纳一升。
三役是三种收费,即作为道路费用的传马宿入用半,每百石付六升米,作为仓库费用的藏前入用金,每百石付一分金,作为劳役费用的六尺给米,每百石付二升米。
运上即工商税。
小普请金即旗本大名交纳的税金。
然而,其商品经济在不断发展,其课税标准依旧保持不变。
由于幕府一直保持着战备政策,因此对各藩大名以军役代课税,且还要付给出兵的大名的军费,导致幕府一直未对各藩进行税收。
同时税收也主要收立即可以消费的实物,而非需要交换的金银。但在平时,幕府若要采购商品,需要先将米换成货币,再用货币购买物资,其间受到商人的盘剥。
3.幕府的财政支出
分为定例支出、临时支出。
定例支出用于将军家庭、江户及各地官所开支等。
临时支出用于突发的救灾、战争等。
4.幕政改革
5.藩政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