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反对最高赞 的回答。
我是我们当地交调委的调解员,我们负责的就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调解,我们一年受理的案件在600-700件左右,调解成功的案件有400多起。交通事故是非常简单的纠纷,就像大家说的左不过就是钱谈不成,为什么有200-300件不能和解呢,因为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保险公司的赔偿额是不能弥补人家真正损失的。
我们以一个最简单的为例:误工费,误工费认定标准我们一般要提供工资流水,劳动合同,超过纳税标准的要纳税证明,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资料,统一按照人均收入来赔偿,但能拿出那些资料的基本都是在大型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上班的,一个普通二线城市里这样的人群占多少呢?起码我们70%的当事人是没办法提供的。那些农民工,我们彼此心知肚明他们收入多少,但我们调委会碍于规则,不予认可,也劝受害人接受,人均收入的标准多少呢,108一天,人家的实际收入起码是400+,就这你觉的保险公司出钱就够了,连个歉意都没有?大家赚钱都难,肇事方不愿意在保险公司外补贴我也理解,但你凭什么连个歉意都没有?
出了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也罢了,你一个全责的人,人家路人无妄之灾,你不出面不道歉不慰问,舔着脸说保险公司给我解决,不服就起诉,我拜托你真的做个人吧?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那些支持的人我理解现在大家都是开车的人,可你们有没想过自己成为受害人,你的家人也有可能在路上成为受害人,别人给你点钱就解决了?要记住这钱还只有可怜的一点点。
去年我们一个实例,一起事故导致一个中年妇女死亡,一个男孩受伤,妇女死后她的配偶接受不了事实自杀了,男孩的奶奶本来就有很多心脏病,高血压之类的病,听到孩子进了手术室惊吓之下去世了,这种情况你们不探望真的心里过意得去?还有一个,失独家庭,四五十岁好不容易又有了孩子,这孩子在我们门口被撞成瘫痪。还有家里贫困,又要手术,当事人不愿垫付,保险公司垫的又不够的,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交通事故不只对人有肉体的伤害。
我能理解你们对风险防范,但做人真的有点良心,不要拿法律做自己的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