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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首付二十万买房,要求加名字,不要彩礼,婚后一起还房贷过分吗?

2021-03-16财经

还好吧,不算过分。不过刚刚回复过一个类似问题,给你做个参考。

举个例子,一套房子500万,男方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出首付200万,婚后夫妻还贷200万,还剩100万没还完的时候,两个人离婚了,此时,房子也从500万增值到600万了。

这套房子的财产分割情况如下:

1、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物权与女方无关,所以女方没有权利处置这套房子。

2、婚后还款200万视同夫妻共同财产所还,所以女方可以拿到100万,另外房子婚后增值了100万,200万占500万的20%,那么增值金额的20%就是20万,女方可以拿到这部分增值的一半也就是10万。

3、剩下没还的100万是男方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

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吧,只要你俩结婚后共同还贷款,还的那部分钱的一半,和房子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就都是你的,不离婚没问题,离婚他就得给你这些钱。所以你不要觉得没名字你就什么都拿不到,男方也别觉得没你名字他就能一分不出。

现在房子的问题还挺复杂的,分为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买房,每种大类对应不同的出资、还款、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