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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家三口被撞身亡,家属「肇事方提出赔偿和帮养老以换取谅解」,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此解决方案?

2024-10-13汽车

受害者夫妻三十岁左右,孩子一岁。死亡赔偿金怎么也得过两百万吧。

现在的车辆,大部分都有购买第三方责任险的。肇事者的车辆,但凡有购买百万以上第三方责任险,受害者家属都能至少拿到一百多万的赔偿金。

如果有这笔赔偿,还看中肇事方的额外赔偿,然后给予谅解书,那我真不知道说啥了。

赔偿金这里,和知友交流后发现个大问题。车辆购买了第三方责任险,但是最后被定罪为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的?是否就属于故意犯罪而不赔偿?有没有人懂这方面,可以给出确定的答案?

这个问题很重要的,要不然肇事者自己成年了,名下没有财产可以赔。如果保险也可以不赔,那么受害者家属拿不到钱,最后可能迫于现实压力,不得不接受肇事者家属提供的一些赔偿金,然后签署谅解书。

至于说什么出狱后养老,这种鬼话听了都污染耳朵。

目前警方是以交通肇事罪逮捕肇事者的,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致人死亡的,也就是三到七年。王女士这句话如果是真的,警方真的认为肇事者是出于「泄愤」的目的,那么大概率后续罪名会变更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对于这种无差别故意杀人的畜牲,应不应该让它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呢?

如果这么恶劣的使用车辆杀人的方式,最后也只是三到七年。那么会不会让某些人,也使用车辆来达到故意杀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