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戌源、陳永亮、李鐵等人動輒成千上萬的受賄,下面的人主動退贓還能繼續工作,你覺得內部其他工作人員會怎麽想?
陳永亮在上次足壇掃黑就進去過,看在積極退贓的份子上,免於刑罰還能繼續工作。但是陳永亮被教育一通,他長了記性嗎?沒有啊。
陳永亮隨後任中國足球協會裁判辦工作人員、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要職的陳永亮,8年間瘋狂斂財51次。自2015年至2022年陳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個俱樂部、地方足協及個人給予的人民幣總額高達1934.444萬元!
似乎是逃脫牢獄之災之後,陳永亮開啟新的瘋狂。同時被外界解讀成:他上面有人,關系硬,信他準沒錯。
範大娘那句,我上面有人,陳永亮是玩的明明白白。他退贓之後,還能官運亨通,可不就是上面有人嘛。
錦衣衛一聽上面有人,蹭蹭蹭上去十幾個人,把房子壓塌了,都沒看到人。
這次有人救陳永亮嗎?他有的什麽人?
魚的記憶只有七秒,人類的記憶更短,在驚險躲過一劫後,陳永亮學到了什麽,遵紀守法嗎?不,是比上一次更瘋狂的斂財。在公訴書中,還指控陳永亮向上司行賄,一方面是有些事兒需要他們的首肯,另外一方面把他們拖下水,從而保護自己,建立牢不可破的同盟。
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從這個案子看出,對於腐敗份子應該零容忍。如果不及時清除出隊伍,恐怕會帶來更大腐敗和災難。不過我們應該看到中國足協內部監督機制幾乎為零,而且都是成串的,沒有一個人能逃脫出這個染缸。之前足協說從外部聘請監督員,就這種風氣,十年之後恐怕審判席上站著的是社會監督員,然後淚聲俱下檢討自己。
當然你可以引經據典論述合理性,但是在整個體系失效的情況下,這種就是開天窗,門兒給你關上了,但是窗戶還在,你可以從窗戶進出。
在解散足協重建這個選項不現實的情況下,如何有效監管才是真正的話題,相關部門應該把責任擔起來。不要等著出了這麽嚴重的問題才開始管,現在已經積重難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