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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部份人員主動交代或退贓後,還在足協工作,甚至在原崗位,哪些資訊值得關註?

2024-04-01體育

有點難評,字面意義上的難。

戴罪立功也好,汙點證人也罷,其實都不是無法理解。但無法理解的內容在於,這些人有的還留在原崗位上,或者換個職位繼續從事中國足球的管理工作。就算避免了刑罰,主動交代就當無事發生,該幹嘛繼續幹嘛,還是讓人挺難理解的。報道裏提到的陳永亮就是一個典中典的例子,上一次反腐都被查到了,竟然不影響他繼續高升,直到這次落網。

這能說明些什麽?

首先,不是什麽心存僥幸了,這明擺著就是普遍現象。而且上行下效,前腐後繼,可以說是企業文化。習慣了,理解了,甚至你不主動參與這個環境,這個環境也能輕輕松松影響你。這個圈子就是這麽辦事的,你都來了還有什麽選擇,那就加入吧。

其次,這哪裏是足協的普遍現象,更是一個行業的潛規則。除了恒大之外已經公布的相關俱樂部,已經全都解散了。剩下還沒說的公布不公布?公布之後處理不處理?處理之後是不是這些俱樂部罰錢罰分,然後就一大波直接解散了?頂級聯賽會不會就剩不下什麽熟面孔,傳說中本來就培養不出來的足球文化和歸屬感,是不是就直接沒了?這麽多先例牽扯其中,還會有人趁這個機會再入此天坑嗎?一百個疑問,換我肯定找不出答案。

最後,這其實還關系到足協為什麽有這麽大的管理權力,咱們足協和別的足協有多大的區別。但這個話題就不展開了。

法不責眾真不是什麽好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