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並不蠢,就像問美國人: 為什麽你們所謂的「football」既不用「foot」也不是「ball」? (也就是外網常見的「handegg」梗)這問題,無論美國人自己還是美國以外的人其實都搞不清楚,真要展開來說,它可是個相當硬核的話題。本文便會把這個問題詳細地論述一遍,並會分成兩個問題來講述:
第一,為什麽以足部操縱球為核心,並在大部份場合不允許使用手臂的這一種「football」流派,會最終成為「football」的正統流派?
第二,允許用手,又不與現代足球相差太大的體育運動會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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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開始的問題——為什麽有些「football」能夠用手?有一個比較常見的說辭是:
「football」中的「foot」指的是「on foot」,本是指中世紀的英格蘭農夫們直接在地面上進行的球類追逐遊戲,因為同一時期的貴族們青睞於在馬上進行的馬球。從這角度說,「football」倒應該譯為「立球」或「走球」,與使用手部還是足部沒什麽直接關聯(不過這個說法並沒有充分的證據,只是一家之言)。然而,為什麽從1848年的【劍橋規則】到1863年英足總成立,「football」的正統流派就是以足部操作為核心、並最大程度限制手部使用的形式?
這就要從早期的「football」究竟是個什麽東西說起了。可以說,早期「football」就是一種「村夫搶地盤」遊戲,其核心目的,是透過一個村子的人協力,將本村的地盤推進到另一個村子,而球便相當於地盤歸屬的證明。出於這樣的概念,早期「football」自然產生了一個靈魂性的規則——越位。相關內容在本文中已有詳細介紹: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2088 9549/answer/70396256
知道了早期足球的性質,我們不難推斷出腳和手在早期足球裏大概會有怎樣的地位。可以肯定的是, 腳在以「搶地盤」為核心訴求的早期足球遊戲中必定是最為核心的器官 ,原因也很簡單—— 腳能產生最大的力量,也就能把球送到更遠的位置 ,這也是為何當今足球守門員開球時大多選擇開大腳而非手拋球。可以想象,中世紀足球的基本操作應該就會圍繞著「將球踢遠後集體沖搶」進行,這從留下來的繪畫中也可以佐證:
相反,用手部持球移動,很可能是不被鼓勵的。從今天的體育運動中可以看出,手持球移動,可以說是最高級別的「控制」, 在不使用暴力或非道德行為的競技體育前提下,手持球無限制移動,在任何一種團隊運動中都可以說是無法防守的 。今天講述橄欖球的起源時常會聽到一個「小男孩踢足球時突然抱起球奔跑」的傳說,然而,只有持球奔跑的足球變種最終只會演變成打群架,橄欖球運動,包括後來的rugby league和美式橄欖球等變種,實質上都是把「手持球」確立為了進攻方絕對控制權。通常防守方不能直接搶奪進攻方手中的球,而只能靠合法的對人防守(擒抱),逼迫到進攻方實在無法再往前推進,或是只能獲得較少的分數為止。
所以,在早期足球的演變路線中,用腳和用手必定是矛盾的。1848年劍橋規則階段的足球也許會允許適當用手部來輔助,但實踐中人們應該覺得把手加進來終究要助長比賽的暴力程度,於是在1863年英足總規則中禁止了手的使用。但要註意,按1863年規則來說,此時的足球沒有守門員,也不允許向前傳球——確切說是不允許本方持球時任何人在站在球的前方,只能先把球向前方踢,再由本方集體沖搶;很大概率也沒有球門。於是在1871年,足球運動引入了一名可以使用手的折衷角色——守門員,這才算結束了早期那種純粹的搶地盤遊戲的性質,有了現代足球的樣子。
而允許使用手的那一支流派,則進一步強化了手持球的地位,同時削弱了腳在足球裏原本的作用——地盤推進,這之中最直觀的操作就是—— 把球從圓球變成橢球 。由於橢球體在地面上的彈跳極其不規則,腳踢球這種快速推進地盤的操作被大大削弱(但並未被禁止)。於是,這個流派演變成了以進攻方的持球跑和防守方的擒殺,以及攻方被擒殺後如何繼續比賽為主旨的競技。所以,要簡單回答本問題的話,直接說「用腳的叫足球,用手的叫橄欖球」也基本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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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有沒有能夠保持足球的基本風格,但又可以適當引入手部動作的運動呢?
其實,體育運動中,只要不是暴力或非道德的行為,沒有什麽是天然不允許的。你真要讓足球允許用手,到賽場上試一下不就完了。只是,競技體育的靈魂在於兩個字—— 平衡 。你可以為某現行體育運動增加或修改某條規則,然而,如果規則修改會導致競技雙方嚴重失衡,比如得分過於容易,那麽競技本身也就完全失去了意義。
這裏我們介紹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允許用手的足球」——形式上依然與現在的主流足球相近,只是適當地加入了手部動作的運動:愛爾蘭的國民運動—— 蓋爾足球(Gaelic football) 。在整個「football」的大家族中,除了標準的現代足球(association football)系和橄欖球(rugby football)系,另外兩支本地獨立演化的路線——愛爾蘭的蓋爾足球和澳洲的澳式足球應該是更接近中世紀足球本身的形態的。
這是一場蓋爾足球比賽的俯瞰檢視,可以看到,蓋爾足球比賽大體上其實與常規足球非常接近,有相似的場地、禁區、球門、守門員,同樣使用圓球,遠比其他被劃入「橄欖球」的運動更貼合於「football」的本身面貌。
這是蓋爾足球比賽的截圖,禁區、射門、球網(圖中沒有截出守門員),似乎與傳統足球無異:
而這也是蓋爾足球比賽的照片:
那麽,「允許用手的足球」究竟是怎樣的?我簡單總結一下蓋爾足球的基本規則:
一,比賽場地(140m*85m)大於足球場,略大於標準橄欖球場,每側各有一個類似於足球的球門,只是球門的立柱向上延展。比賽中每方出場15人,其中有一名守門員,將球打進球門內得3分,打到球門上方立柱之間則得1分。
二,足球裏的腳部動作,包括停球、運球、傳球、射門等,在蓋爾足球中皆可使用。同時,蓋爾足球允許有限地使用手部,包括手持球、接球,也可以移動,但每移動五步,必須將球拍到地面上(但不能連續做兩次),或者釋放後用腳尖彈回手中(稱為「solo」,次數不限),這可以視為蓋爾足球裏的「運球」。
三,傳球除了像足球一樣用腳,只能用手掌或拳拍擊球,不能拋球,不能用手直接撿起地上的球。射門時,一分和三分球均可以用腳完成,除此之外,1分球也可以用拳擊打完成(但不能用手掌),3分球(射入球網)通常只能用腳。
四,防守方面,蓋爾足球與足球最大的差別在於:一方面取消了越位,另一方面允許用手來封堵對方的腳部出球,這使得蓋爾足球的身體接觸尺度比足球和橄欖球都要低,合法防守動作只有肩對肩沖撞、手封堵空中球和拍掉對方手中的球。不允許用腳攔截空中球,也不允許足球裏的滑鏟和橄欖球裏的雙手擒抱。
五,定位球方面,蓋爾足球大體與足球差不多,有類似足球的球門球、任意球和點球,但界外球用腳開,角球則要後移至中線附近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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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下,相比於不允許手部動作的足球,和允許完全性手持球移動的橄欖球(包括rugby和美式橄欖球),蓋爾足球很好地演示了一門手腳並用的足球流派會是如何展開的,它的設計精神很值得我們回味。比如,將手持球移動限制在四步,超出四步則需要以某種形式釋放球,這不正是將籃球和手球裏的走步規則放大到140米長的場地上的設計嗎?與籃球和手球允許以拍球的形式無限制運球一樣,蓋爾足球也設計了「solo」這種需要一定技術的無限制持球移動操作(而非粗暴的持球跑動)。
不過,允許用手給進攻方帶來的優勢還是太大了(就像籃球和手球裏進攻方得分都顯得偏容易了),於是,蓋爾足球設定了一系列強制性用腳的規則,如不能手拋球,不能用手撿球,大多時候手射門無法得分等,這使得腳在很多場合中依然是首選,足球裏的許多技術,比如帶球過人、長傳和射門,在蓋爾足球裏也有廣泛的套用。所以,蓋爾足球最終給人的觀感很像基本操作轉移到手上的足球,而宏觀層面的攻守戰術,包括場上的陣型,也和足球十分類似(不過蓋爾足球通常中場人數較少而鋒線人數更多)。
只有區分1分和3分兩種進球分值這一點,應該是從早期足球的搶地盤思想繼承而來的,在今天所有的橄欖球裏都有這樣的「得分不同分值」設定,這也是蓋爾足球少數更像橄欖球而非足球之處。不過按我自己的觀察,一分球這個設計似乎不太必要,高水平比賽中,一分球的得分比三分球容易太多(高水平比賽往往有兩位數一分,但只有1~2個三分球),導致進攻方不願意打三分球,進攻觀賞性不夠,守門員的位置也顯得很雞肋(我看到過很多比分膠著且明明是單刀的局勢下卻仍只願意打一分的場面)。而英式或美式橄欖球中盡管兩種得分的分值比只有7:3,遠小於蓋爾足球中的3:1,但進攻方打高分值的動力明顯比蓋爾足球充足。
最後放一個蓋爾足球的集錦:
再放一個蓋爾足球的完整比賽(決賽)影片,可以看到最終比分為1-17(20)對1-16(19),一分得分的次數遠遠超出三分:
參考:
soccer 與 football 有什麽區別?這種區別的來源是哪?這兩個詞具體適用範圍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