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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起!渭南全面整治中心城區停車秩序

2024-11-21社會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渭大隊

渭南市臨渭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關於開展中心城區

停車秩序聯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中心城區車輛停放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深入開展「六個專項整治」和「六大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區委、區政府「六個專項、七大提升」暨市容環境整治工作推進會精神,渭南市臨渭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和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渭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陜西省實施辦法】、【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等法規,在主城區常態化開展停車秩序聯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停車秩序常態化整治範圍為:主城區各主次幹道、商業大街、背街小巷、社區周邊及交通場站、集貿市場、廣場公園、醫院、學校等場所周邊區域。

二、停車秩序常態化整治自2024年11月22日起實施,常態化持續開展。

三、機動車應在人行道設定的停車場內或者劃定的臨時停車位內齊頭順向入位停放,禁止在無停車位的人行道和黑色馬路上亂停亂放,對違規占用消防應急通道的機動車輛由交警城管部門予以拖移。

四、非機動車輛應停放在城區人行道劃定的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內,並做到規範、統一朝向停放,禁止在人行道或黑色馬路上亂停亂放。

五、未經公安交警部門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占用黑色馬路和人行道私設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停車位;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占用黑色馬路、人行道或者門前設定崗亭、欄桿、石墩。地樁、鐵柱、錐形筒等障礙物阻礙行人車輛正常通行。

六、嚴禁以任何形式私占或者將公共停車位固定使用;對違規占用公共泊位停放的水果、物品「兜售車」、影響市容市貌的「僵屍車」和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妨礙交通秩序的「展銷車」「二手車」拒不自行挪移的將依法拖移。

七、出租車、快遞車、外賣車輛等應在劃定位置臨時停車;接送幼兒、中小學生的機動車應當在幼稚園、學校門口靠道路右側單排臨時停車,非機動車輛應在人行道劃定的非機動車停車處停放,不得影響道路通行。

八、臨街「門前五包"責任門店和單位要自覺維護門前停車秩序。勸導市民按規定停放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大型商場、酒店要安排專人負責車輛停放引導,加強門前車輛停放秩序管理。

九、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將會同公安交警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對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拒絕、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歡迎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監督,對亂停亂放、私設停車場等行為和執法人員執法不規範、不文明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渭大隊:0913-2073371

渭南市臨渭區城市管理執法局:0913-3038288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渭大隊

渭南市臨渭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2024年11月20日

(來源:臨渭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來源:華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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