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日有消費者向12345熱線投訴,稱其在廣州打車時差點被出租車司機亂收費,涉及費用竟高達600多元。
原來,事發當天,該消費者從白雲機場乘坐出租車到達天河區,用時大約一個小時,司機表示,要收取664元費用。因消費者並非第一次在廣州乘坐該路線,他當即對收費金額提出質疑,並且要求司機按照計價器顯示打印發票。
發票打印出來一看。果然,實際金額只有182元,差額高達482元。在他的力爭之下,最後按照發票金額支付了這筆打車費。消費者對司機行為表示不滿,遂撥打12345熱線投訴。
接到12345熱線反饋後,白雲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到達涉事出租車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證,該名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
查清事實後,因被舉報司機未按現行運價專案及標準收費,白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向涉事出租車公司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進行整改,並且嚴肅處理涉事司機,同時要求該公司加強駕駛員隊伍的管理教育,加強法規宣傳培訓,切實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正值廣交會、「五一」小長假,廣州迎來大量國內外客商及遊客,為擦亮廣州市優質服務名片,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廣州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出租車公司及其駕駛員務必做到「三應當」:一、應當按照國家出租汽車服務標準提供服務,按照合理路線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禮貌待客。二、應當使用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的計價器或者其他計程與計價器材,並隨車攜帶檢定合格證。三、應當按照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向乘客收費,並主動出具發票,不得有亂收費或「一口價」等行為。
廣大乘客在乘坐出租車期間,如發現駕駛員存在違規行為的,請保留好發票或支付憑證,記錄出租車號牌或者駕駛員相關資訊,並及時撥打12345熱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穗市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