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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明知道混裝油去向不報?指責記者的人,其實也是壞種

2024-07-10社會

導語

明明是監管部門應該做的事情,監管部門沒能做好,導致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反倒是爆料記者的過錯了?

正文

近日,不少自媒體大V扒出來,新京報明知混裝油運往金龍魚,卻並沒有報道。

自媒體大V認定金龍魚系新京報的「金主爸爸」的證據

然後表達出他們的觀點:既支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也要明白新京報的記者不是什麽好東西。

而我想說:你看新京報,給錢嗎?

哦,你不給錢。那新京報的編輯、記者,要吃飯嗎?

你也不給新京報錢,又要新京報得罪「金主爸爸」,然後呢?

然後新京報從讀者端也獲得不了閱讀收入,從商戶端也獲得不了廣告收入。

然後新京報的員工發不出薪金,裁員回家,揭不開鍋,餓死,反正也不關你P事,是吧?

自媒體大V扒出來的混裝油運輸軌跡

很多職業,首先是一份謀生的職業,然後才是「榮譽、名譽、公平、正義」的職業光環。

新京報的記者做的工作,是「謀生」的工作,而「監管」的工作沒做好,應該對應的是公務員的瀆職。

很多 自媒體大V ,怕限流,所以對瀆職的公務員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對沒有繼續爆出混裝油運往金龍魚的記者卻口誅筆伐。

不要求官老爺是「聖人」,卻記者是「聖人」。真是奇葩。

自媒體大V認為金龍魚使用了混裝油

拜托,人家記者的工作根本就不是「監管」,監管有監管的部門。人家只是寫新聞,引起大家的重視,揭開了「遮羞布」之後的事情,難道不應該由監管部門接手深挖下去嗎?

明明是監管部門應該做的事情,監管部門沒能做好,導致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反倒是爆料記者的過錯了?

再退一萬步來說,既然明知道這些記者都是拿錢辦事的「敗類」,自媒體大V們為什麽自己不去一線調查取證?

坐在家裏面吹空調敲鍵盤的「鍵政」懦夫,躲在辦公室摸魚敲鍵盤的「鍵政」懦夫,卻要指責冒著夏季酷暑奔赴一線揭開「遮羞布」的記者。這不就是妥妥的「壞種」嗎?

你的價值觀裏面,記者為了「正義事業」哪怕得罪金主爸爸去餓死,也是值得的。那你怎麽自己不上?指望別人犧牲他們的利益,為你付出,為你效勞,你自己什麽都不付出的享受這一切————

————這不就是妥妥的「壞種」嗎?

刑辨律師也一樣。

刑辨律師為殺人犯、強奸犯辯護,對犯罪的細節掌握的極為全面。你要刑辨律師為了「公平」和「正義」出賣委托人,把委托人沒有供述的犯罪事實告訴檢察院和法院?那刑辨律師吃什麽?

反正律師餓死也不關你的事,你只要你自己的心中「正義」得到了執行就能爽到。

可是……

等你自己被碰瓷式強奸敲詐……

等你自己被你老板設計虛開增值稅發票……

等你自己無意間路過兇案現場時被莫名奇妙地抓進小黑屋嚴刑逼供,畫押之後被判處死刑……

麻木無知的旁觀者也巴不得你伏法,以實作他們心中「正義執行」。

結語

不會真有人以為食品安全靠記者曝光就能標本兼治吧?

我個人認為,混裝油事件,新京報記者即便出於私心有所隱瞞,但是相比瀆職的公務員,他們已經足夠優秀了。

讓瀆職的監管部門負責人付出代價,讓監管部門的監管流程更科學合理精細化,才是治標治本的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