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朋友的問題很有趣,說「愛一個人就是要為他生孩子。」或者「生孩子這麽苦,你得多愛一個人才願意給他生孩子啊。"
雖說懷孕生孩子哺乳養育樣樣不容易,但是想想一輩子都要承擔「作為母親」責任,是不是應該靠愛一個男人來作為一個決策基礎?我覺得不是。
喜歡呀愛啊激情啊,談談戀愛不好嗎?何必結婚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和一堆新的親戚。累不累煩不煩?
首先,是自己想做個母親吧,期待自己有個孩子,已經做好準備迎接ta的到來。其次,給自己的娃選個好爸爸,有個觀點我一直覺得挺對,物件不好可以離婚,可是孩子的爸爸是不能更改的,一般一個好的父親,也不會是太差的丈夫,起碼他愛孩子,會維持承擔起一個父親的職責。喪偶式育兒也不會存在。
如果人生有計劃組建家庭,提前交流確定對方能做一個好父親還是很重要的。
如果僅僅為了一腔熱血,彼此為愛情結婚,可能對方也沒想過要好好做個爸爸吧,徒生怨懟。自己的人生自己的身體,總歸是自己做主的。
怎麽能是為了別人把孩子生下來,自己難道就沒有一點決斷嗎?對孩子多麽不公平。如果後面感情失敗,那孩子算什麽呢?
我從很小的時候,就一直想做個媽媽。" 說起來
很好笑但是是真的。